國家公務員退休,指國家公務員達到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為國家服務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殘喪失了工作能力,離開工作崗位,依法辦理退休手續(xù),由國家給予生活保障,并給予妥善安置和管理。這是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一個重要管理環(huán)節(jié),也是保持國家公務員隊伍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重要措施。
退休年齡最新政策從起,摩洛哥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將從目前的60歲延至62歲,退休年齡最新政策起規(guī)定,此后每年延遲6個月,最終退休年齡為65歲。
退休年齡最新政策規(guī)定說,預期壽命提高、就業(yè)人口減少、退休基金長期不足等是調整公務員退休年齡的主要原因。2013年,摩洛哥退休基金會管理的民事養(yǎng)老金赤字為220億迪拉姆(約合27.5億美元),而50年來的總赤字高達6050億迪拉姆(約合756億美元)。
根據摩政府新制定的公務員退休年齡最新政策,起單位和個人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比例均將從目前的20%上調至28%,而公務員的年終獎和退休時兌現的一次性現金補貼也將有所調整。
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是指由國家制度并頒布實行的關于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條件、待遇、安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總稱。我國公務員退休制度繼承和發(fā)揚了黨和國家干部退休工作的優(yōu)良傳統(tǒng),總結吸收了干部退休制度改革的經驗,同時也借鑒了國外公務員退休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中一些有益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