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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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淮安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市直、清江浦區(qū)、開發(fā)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720元調整為1830元,增長6.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5.5元調整為16.5元,增長6.45%;窗矃^(qū)、淮陰區(qū)、洪澤區(qū)、漣水縣、盱眙縣、金湖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520元調整為1620元,增長6.58%;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3.5元調整為14.5元,增長7.41%。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企業(yè)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據悉,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guī)定另行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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