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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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各縣區(qū)最低工資標準

蘭山區(qū)、羅莊區(qū)、河東區(qū)(月最低工資1450 小時最低工資14.5)

沂南縣、郯城縣、沂水縣、蘭陵縣、費縣、平邑縣、莒南縣、蒙陰縣、臨沭縣月(月最低工資1300 小時最低工資13)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不包含: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guī)定另行支付:

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

3、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最低工資包含:

個人應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延伸閱讀:最低工資標準的定義

我們經(jīng)常會聽到一個詞是最低工資標準,而最低工資標準是什么,如何對最低工資標準下定義。最低工資標準就是勞動者正常地按時按量完成工作,用人單位要支付勞動的報酬,而這個勞動報酬不能低于某一范圍。攜法為您詳細介紹最低工資標準的定義。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本規(guī)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chǎn))假、節(jié)育手術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的概念包含以下三個涵義:

1、獲得最低工資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

2、最低工資標準是由政府通過立法確定的;

3、只要勞動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時間的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shù)纳钯Y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yǎng)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yè)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本條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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