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新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要有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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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旅游局發(fā)布了《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去年4月發(fā)布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停止施行。(6月2日中國文明網)新《辦法》出臺了,百姓一片叫好聲。然而《辦法》畢竟不是“法”,如何讓新《辦法》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值得大家關注。筆者認為,貫徹新《辦法》,要有新舉措。

大大提高知曉率,是當務之急。據(jù)筆者觀察,去年發(fā)布的《辦法》知曉率、普及率不是很高;同時,去年的《辦法》只針對“游客”,沒有更多地針對“旅游從業(yè)者”,所以去年的《辦法》還沒有能很好地深入人心。因此筆者認為,當務之急,就是要大力宣傳、普及新《辦法》,要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當前,要通過廣播電視和媒體網絡及時宣傳、解讀新《辦法》,讓游客和旅游從業(yè)者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懂得該怎么做。

不斷提高執(zhí)行率,是眾所期盼。《辦法》再好,執(zhí)行才是關鍵。要執(zhí)行好《辦法》,既需要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各級旅游管理部門積極行動;又需要工商、稅務、衛(wèi)生、食品、文化、交通等管理部門齊抓共管。人民群眾都十分厭惡旅游活動中的不文明行為,都期盼營造良好的旅游環(huán)境,因此不斷提高執(zhí)行率,既是眾所期盼,又是打造文明旅游環(huán)境的要求。有《辦法》不執(zhí)行不行,執(zhí)行《辦法》不及時、不嚴格、不動真格也不行。

及時曝光顯威力,是震懾之舉。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發(fā)生騎在“烈士雕塑上照相”、“天價魚蝦”等類似的事件,是因為相關部門執(zhí)行《辦法》拖拉、軟弱,沒有形成對不文明旅游行為的震懾力。因此,為了形成巨大的震懾力,既要狠狠打擊不文明行為,又要對不文明行為及時予以曝光,還需要違犯《辦法》者所在的單位和所在地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jù)曝光進行及時的教育和處理。

加強教育增潛力,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之舉。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大中小學的教育尤為關鍵。新《辦法》要能很好地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各級各類學校必須加強對新《辦法》的宣傳和教育。如果學校教育的效果很好,那么《辦法》就將深入到下一代人心中,就將影響整整一代人;如果祖國的下一代都能尊崇《辦法》,自覺遵守《辦法》,那么不但祖國的下一代會很好的講文明,而且他們還會帶動和監(jiān)督家長執(zhí)行《辦法》,這將大大提升國民素質和執(zhí)行《辦法》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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