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和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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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fā)證)流程執(zhí)行。

一、淮安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1. 戶口簿

2. 身份證

3. 離婚照片

4. 離婚協(xié)議

5. 結婚證照片

二、淮安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1、申請協(xié)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托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xù);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xié)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fā)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領。逾期未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xù)。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jīng)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三、淮安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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