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李名。他的頭發(fā)黑油油的,眼睛圓溜溜的,嘴巴紅通通的,四肢胖乎乎的。
他的字寫得很好。有一天,徐老師讓我們換一種方法寫字:先在自己的本子上寫兩個字,再讓同桌寫一個字,然后自己接著往下寫,后面的字一定要比同桌寫的字好。于是,我就和同桌寫字PK。等到徐老師批改我的本子時,說:“李和呂溢含寫的字都很漂亮!币溃铱墒蔷氝^兩年多的書法了!真不知道他練了幾年了?
他很樂于助人。有一次,上數(shù)學(xué)課的時候,我突然發(fā)現(xiàn)自己忘帶筆了,我就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急得團團轉(zhuǎn)。李得知我的情況后,馬上毫不猶豫地借了一支筆給我,這可真是雪中送炭!
他還非常熱情好客。一個星期三的下午,李邀請我到他家作客。到了他家,他就一會給我吃糖,一會給我玩他的點讀機……后來,還讓他媽媽給我做了豐盛的晚餐。飯后,他又讓他爸爸開車送我回家。
我喜歡我的同桌。
本文先交代了同桌的相貌,然后通過三個對稱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