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單位例會制度模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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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會是指依據(jù)約定的慣例每隔一定期限舉行一次的會議,最常見是辦公會。下面是為你精心編輯的單位例會制度模板,歡迎閱讀!

篇一:單位例會制度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嚴肅會議紀律,提高會議質量,促進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分類

本制度的范圍包括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等。

(一)局長碰頭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和辦公室主任參加。局長碰頭會議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開。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通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及近期工作。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局長辦公會議根據(jù)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1、研究山東黃河治理開發(fā)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重大問題;

2、討論通過會議講話(報告)、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等重要文件;

3、討論決定局屬單位和機關部門請示的重大事項。

(三)專題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開,涉及本專題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內容是:研究、協(xié)調專項工作問題,處理具體業(yè)務工作。

(四)防汛例會,由防辦主任或受防辦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防辦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本周防汛情況介紹 ,分析防洪形勢,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防汛工作。防汛例會一般在黃河汛期每周四上午召開,遇重大險情可隨時召開,如黃河汛情與上周無大變化,當周例會亦可取消。

(五)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和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局務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吸收各市河務(管理)局、局直各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2、總結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務;

3、通報重要情況,協(xié)調各部門關系;

4、討論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項。

(六)治黃工作會議,一般在每年 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開,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領導及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必要時邀請黃委或省政府領導到會講話。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 總結和部署全局年度工作;

2、 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業(yè)務主管部門召集,局主管領導或該專業(yè)部門負責人主持,各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參加,確需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需報局長批準。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業(yè)務工作。原則上每個部門年內只安排一次專業(yè)性會議。

二、會前準備

經(jīng)領導研究確定召開的會議,主辦部門應充分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會議達到預期目的,收到實效。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辦公室協(xié)助做好會議其他準備工作。

(二)機關各部門需要提請局長辦公會議或專題辦公會議研究的事項,涉及其他部門的,會前應與相關部門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經(jīng)過協(xié)商能夠解決的問題不上會議;經(jīng)協(xié)商解決不了的問題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協(xié)調解決;確需召開會議的,會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見,經(jīng)局主管領導同意后報局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統(tǒng)一安排。

(三)提交會議研究的重要事項,主辦部門在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對研究的問題提出明確具體的建議。需提交會議討論的內容要提前送主管領導審閱,經(jīng)同意后,至遲須于開會前一天將會議內容的概要說明或會議材料送交參加會議的有關領導和部門。

(四)參加會議的領導,會前應認真審閱會議有關文件、材料,準備好會議發(fā)言或建設性意見。

三、會議的召開

(一)大力壓縮會議。省局召開的由各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會議要盡量壓縮,一般每年不超過4次。能用文件、電報或電話聯(lián)系解決的問題,不召開會議。能召開電話會議的,不集中開會。內容相近、時間靠近的會議應盡量合并召開。貫徹上級會議精神,要從實際出發(fā),講求實效,不搞上行下效、層層開會。

實行“無會月”制度,原則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為省局的無會月,一般不在無會月召開會議。局機關的會議也要壓縮,保證每周都有“無會日”。

(二)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省局召開的會議一般只開到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無特殊情況不開到縣(市、區(qū))局,由各市河務(管理)局會后再組織貫徹落實。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天,會議代表一般不超過40人,會議工作人員控制在與會人員的10%以內。

(三)嚴格會議審批制度。省局召開的全局性工作會議和部門召開的專業(yè)性會議,機關各部門在每年治黃工作會議后一周內提出本年度擬召開會議的計劃,報送辦公室匯總,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批。已批準列入計劃的會議,主辦部門要在開會前1 0天將會議內容(含會議名稱、時間、地點、會期、人數(shù)、所需經(jīng)費及其來源等)報送辦公室,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研究確定。部門召開的臨時性小型專題會議,由部門提出會議計劃,由主管局領導同意后召開。

(四)要進一步轉變會風,開短會,講短話,提高議事效率。會議講話要簡明扼要,重點突出,不搞長篇大論,不講虛話、套話。會議要切實解決問題,力戒議而不決。

與會人員要認真遵守會議紀律,集中精力開會,進入會議室后手機、傳呼機一律關閉,會議期間不準出外會客,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五)治黃工作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長碰頭會議, 由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發(fā)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送主持會議的局領導簽發(fā)。防汛例會、專題辦公會議、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發(fā)會議紀要,并做好有關服務工作。

(六)會議要嚴格按照會前審定的議題進行,不得臨時動議或提議研究議題以外的問題。經(jīng)會議主持人或主要負責人明確認可的意見,有關部門要作為會議的決議認真貫徹落實。

四、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決定

事項的貫徹落實。

(二)對于會議決定事項,有關部門要抓緊落實辦理。有辦理時限要求的,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限提交辦理結果,反饋情況。因故不能按時辦理完畢的, 需申述原因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領導和辦公室及時報告辦理進展情況。

五、會議經(jīng)費

有關會議標準、會議經(jīng)費的使用和管理等問題,要嚴格按照省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更改會議地點、提高會議標準、擴大會議規(guī)模、超支使用經(jīng)費,不得向基層單位轉嫁費用。

六、處罰

辦公室將定期對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總結檢查,凡違反以上有關規(guī)定的,按照《局機關工作考核辦法》和《局機關工作考核細則》有關條款處理。

篇二:單位例會制度

一、黨組會議制度

依據(jù)本辦《黨組工作規(guī)則》執(zhí)行。

二、主任辦公會制度

1、會議人員由管理辦主任、副主任、紀檢組長組成,秘書科長、負責主任秘書工作的同志列席會議并負責記錄,根據(jù)議題應參會的同志列席會議;會議由管理辦主任主持,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2、主任辦公會原則上每二周召開一次,遇有重大事項可隨時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市委和市政府關于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的有關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任務,制訂年度工作計劃,討論研究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

(3)討論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報告、工作匯報、請示以及印發(fā)的重要文件;

(4)討論和審議有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關管理辦法、措施等;

(5)討論研究管理辦機關年度財務預算安排和財務支出事項;

(6)研究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目標考評和表彰、獎勵等事項;

(7)臨聘人員的吸收和辭退;

(8)研究討論中心管理辦行政、事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9)需要提交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的其他重要事項。

4、會議的議題,由各科室報分管領導同意后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會的議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提出報告,經(jīng)同意后,在會議召開前兩天將議題和有關材料送交秘書科匯總,報主要領導審定后統(tǒng)一編排議程。

5、各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情況、資料、數(shù)據(jù)要準確無誤,要有自己的明確意見,一般不臨時動議。

6、主任辦公會議由秘書科負責會務準備工作,并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后要督促檢查各科室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并定期向主要領導匯報。

三、周例會制度

1、參會人員為管理辦機關全體干部職工;會議由當月值班領導主持召開。

2、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周一上午9:30分為固定會議時間,遇有其他事項需要調整例會時間時,由值班領導確定,秘書科負責通知。

3、會議主要內容

(1)點評機關上周工作完成情況,明確本周工作重點;

(2)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報管理辦黨組會和主任辦公會作出的重大決定;

(4)聽取管理辦階段性(或專項工作檢查、調研)情況匯報。

4、會議內容由各科室負責提供,秘書科負責匯總,報值班領導審定。

5、各科室提交會議傳達、學習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文件、資料要及時提供,周工作報表必須于周五下午3點以前報秘書科匯總。

6、會務工作由秘書科負責準備,并做好會議記錄,會議明確的事項由各科負責落實,落實情況列入督查。

四、科務會制度

1、科務會由各科組織,科室全體人員參加,科長主持;管理辦分管領導參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務會議,并根據(jù)科室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提出工作指導意見。

2、科務會每周召開二次,分別于周一上午周例會之后和周五上午召開,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時召開,須經(jīng)分管領導批準后作出調整。

3、科務會主要內容

(1)對管理辦提出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將工作目標明確到位、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2)匯總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點;

(3)對本科完成工作情況進行逐一分析,針對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改進措施。

(4)組織學習與科室業(yè)務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制度以及專業(yè)知識。

4、科務會制度列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健全會務檔案,重點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統(tǒng)工作會議制度

1、系統(tǒng)工作會議,由管理辦主任會議確定,管理辦主任主持,各縣(市、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參加會議,根據(jù)會議內容,確定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參會;管理辦科室負責人列席會議。

2、系統(tǒng)工作會議原則上半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開,年底結合總結表彰大會召開,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需要部署時,可臨時增加。

3、會議主要內容

(1)聽取縣(市、區(qū))行政服務工作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與管理工作匯報;

(2)聽取縣(市、區(qū))對系統(tǒng)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4)總結上半年系統(tǒng)工作情況,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務。

4、會議議程由主任辦公會研究確定,各科室負責提供會議素材,秘書科匯總,經(jīng)分管領導審核,報主任審定后,由秘書科下發(fā)會議通知。

5、管理辦后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與保障工作。

六、總結表彰大會

1、總結表彰大會,由管理辦主任辦公會議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召開。各縣(市、區(qū))分管領導、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級窗口單位領導、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負責人和管理辦領導、機關科室負責人參加。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主持,邀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到會作重要講話。

2、會議每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春節(jié)前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4)市政府領導講話。

4、會議材料由管理辦統(tǒng)一安排,各科室負責準備,分管領導負責把關,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

5、會務工作由秘書科牽頭組織,后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保障工作。

篇三:單位例會制度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tǒng)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shù)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xié)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fā)、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內容: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jīng)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偨(jīng)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jīng)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

(1)公司日常運作情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fā)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jīng)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情況,如工作具體內容、工作任務執(zhí)行情況及所取得的業(yè)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情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yè)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3、員工發(fā)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可以發(fā)起一定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xié)同時,可以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并由主經(jīng)理批準。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jīng)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tǒng)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tǒng)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jīng)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jīng)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jīng)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情況須提前向總經(jīng)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內容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制作和設置,并根據(jù)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別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fā)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fā));

3。3會議場所布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后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fā)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fā)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該就每個人的發(fā)言時間予以統(tǒng)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情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應該強調發(fā)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必須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fā),會議紀要應分發(fā)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fā)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fā)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fā)。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jù)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xiàn)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jīng)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必須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tài)。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fā)現(xiàn)有以上情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方法,特殊情況可集中,一經(jīng)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xiàn)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fā)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該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 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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