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最低工資標準新調整,廣西最低工資調整文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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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西最低工資標準

廣西對全區(qū)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5年1月起執(zhí)行。此次廣西各類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均在16%上下,月最低工資標準均達到1000元以上。

2017年廣西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南寧、柳州等地最低工資由1200元調高至1400元(月薪制),全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均達到1000元以上。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5年1月起執(zhí)行。

從2015年1月起,廣西一至四類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400元、1210元、1085、1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隨之上調。

適用區(qū)域:

一類地區(qū):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東興市)、飲州市

二類地區(qū):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

三類地區(qū):和縣級市

四類地區(qū):各縣、各治縣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范圍包括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這些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力。最低工資內(nèi)除了“五險一金”中需扣除個人繳納的部分,其余的加班費、特殊津貼及非貨幣性收入(如食物等)都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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