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近日,*組織部印發(fā)《關于深化縣級“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著力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今年10 月至12月,在縣級“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一次專項整治,間著力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著力搞好“四個排查”:排查不作為的問題、排查亂作為的問題、排查貪腐謀私的問題、排查執(zhí)法不公的問題。
黨的工作重心在基層,執(zhí)政基礎在基層,活力源泉也在基層;鶎痈刹刻幱诔猩蠁⑾碌奈恢,既擔負著把黨中央的強農(nóng)惠農(nóng)政策貫徹落實到群眾身上的職責,又工作在基層第一線,經(jīng)常直接面對群眾,是帶領當?shù)厝罕娙娼ǔ尚】瞪鐣摹爸笓]員”,維護群眾利益方面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加強基層干部作風建設,著力解決不嚴不實問題,是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最為關鍵環(huán)節(jié),也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最為有效舉措。
基層干部是黨在農(nóng)村基層的執(zhí)政骨干、聯(lián)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充分調(diào)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群眾呼聲往往反映社會熱點和難點問題。隨著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社會利益格局加快調(diào)整,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群眾的利益成為做好群眾工作的基礎和首要任務。當前,群眾對一些基層干部對待工作只求形象不求實績、只求短期利益不重長遠發(fā)展、只重視個人和小團體利益、做事不公、作風霸道飄浮、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甚至貪贓枉法等深惡痛疾,他們希望黨員干部為官公道、依法辦事多為群眾謀利益。
古人云,“善治必達情,達情必近人”;鶎痈刹,是黨的政策的傳遞者、黨的形象的代言人。*組織部印發(fā)的《關于深化縣級“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著力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通知》精神,充分體現(xiàn)了我們黨善于發(fā)現(xiàn)問題、勇于直面問題、積極解決問題的態(tài)度和能力。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將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摸排清楚,抽調(diào)專門力量,逐鄉(xiāng)逐村逐單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要一一調(diào)查核實。要分門別類列出問題清單,到事到單位到人頭,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時公開整治項目、進度和結果,讓群眾知情,接受群眾監(jiān)督。
“郡縣治,天下安”。 基層干部的工作,是支撐黨和國家事業(yè)的基石,關系百姓福祉,體現(xiàn)執(zhí)政水平,展示黨的形象。因此,要強化正風肅紀,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零容忍”,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堅持教育和懲戒并重,對情節(jié)較輕、影響較小、不構成違紀違法的,要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限期改正;對違反紀律規(guī)定的,要依紀依規(guī)嚴肅處理、堅決糾正;對那些頂風違紀、貪腐謀私、徇私枉法的,要堅決查處。
篇2
近日,*組織部印發(fā)《關于深化縣級“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著力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通知》,要求著力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
“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的形象和威望不僅直接關系黨的命運,而且直接關系國家的命運、人民的命運、民族的命運!秉h的十八大以后,全黨開展了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nèi)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接著又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如今,中央再發(fā)《通知》,縱深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著力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梢,黨要管黨決心不變,從嚴治黨力度不改,但作風建設直指基層干部,涉及范圍更廣,距離群眾更近。
“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干部”。基層是黨和人民事業(yè)落到實處的主陣地,是黨和政府形象的最敏感觸角,干部修身、用權、律己,謀事、創(chuàng)業(yè)、做人,關乎群眾工作生活方方面面,尤其是基層干部,離群眾最近,與群眾最親,其作風好壞,群眾看得最清楚、感受最深切。加強基層干部作風建設,著力堅決不嚴不實問題,是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最為關鍵環(huán)節(jié),也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最為有效舉措。
“基層干部的腐敗是最具離心力的腐敗”。近年來,隨著黨的作風建設的不斷深入,基層干部作風問題被凸顯,“不見其人,只聞其聲”的電話辦事方式讓村(社區(qū))自治形象大大受損,“敲門敲斷手,蓋章跑斷腿,電話永遠沒人接”的辦事太難讓服務部門倍受詬病,“小官巨貪”現(xiàn)象頻頻見諸報端也使得群眾對 “蒼蠅”痛恨至極。此次中組部再次發(fā)文,正是要從群眾最反感的基層不嚴不實現(xiàn)象入手,加強基層干部作風建設。
《通知》明確要求,要用兩個月的時間,以專項整治的方式,逐項逐村逐單位摸底排查,重點排查對群眾辦事態(tài)度冷漠、對上級布置的任務敷衍應付、工作不在狀態(tài)、不敢擔當?shù)炔蛔鳛閱栴};排查不講規(guī)矩不按程序辦事、不善于聽取群眾意見決策、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辦事不公、強占強拆等亂作為問題;排查貪占挪用揮霍集體財物、套取騙取國家補貼補助款、截留克扣冒領惠民資金、濫用權力中飽私囊等貪腐謀私問題;排查重點是暴力執(zhí)法、選擇性執(zhí)法、隨意性執(zhí)法、辦 “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執(zhí)法不公問題。
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解決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抓住最基層黨員干部這一大多數(shù),堅決推進作風建設。只有將“四個排查”落實到位,倒逼出基層干部要作為、善作為的良好工作作風,才能更好維護黨員干部和黨員隊伍的整體形象,才能更好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