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公積金取現(xiàn)條件【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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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工作環(huán)境的提高和薪資待遇的變化,很多公司都開始為員工購買住房公積金,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南寧公積金取現(xiàn)條件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提取條件

1.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職工。

2.繳存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

提取時限

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末次提取需在承租合同結束一年內(nèi)辦理。

提取額度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2.租賃商品住房的,按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可提取額度,但不得超出依據(jù)市物價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chǎn)管理局、市財政局《關于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通知》(南價格[2015) 12號)及有關規(guī)定測算出的以下

最高限額:

(1)未婚職工提取最高額:在市區(qū)內(nèi)租住的,每月480元:在縣域租住的,每月340元。

(2)已婚家庭提取最高額:在市區(qū)內(nèi)租住的,每月840元,在縣域租住的,每月590元。

需要準備的材料

提取申請人需根據(jù)不同性質的租賃住房提供不同資料,委托他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以配偶身份提取的,還需提供結婚證件。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提取需提供以下資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繳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原件

(4)與房屋產(chǎn)權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租金繳交憑證原件。

2.租賃商品住房提取需提供以下資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繳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原件

(4)租賃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所租賃住房的產(chǎn)權證復印件

(6)房屋產(chǎn)權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無房證明原件。管理中心已與繳存地房屋產(chǎn)權管理部門建立互查機制的,提取申請人只需在辦理柜臺面簽個人無房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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