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和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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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規(guī),成都住房公積金的租房提取、購房提取、離職提取、困難職工提取等多項提取政策將于5月4日起作出調整。經梳理發(fā)現,此次至少涉及七大調整,無論租房還是購房,提取的手續(xù)不僅簡化而且放低門檻,還將新開設“離職提取”業(yè)務。

調整1租房:一年可提取兩次

5月4日,租房提取公積金將有系列變化。

首先,租房提取條件進一步放寬,辦理手續(xù)更簡化。政策調整后,職工只需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就能申請?zhí)崛」e金。與此同時,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可申請辦理兩次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

“公積金對無房職工的支持力度更大!睋啥脊e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政策調整前,職工辦理租房提取還需要本人及配偶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一年之內只能申請?zhí)崛∫淮巍?/p>

調整2額度:公租房無最高限額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最高限額將由成都公積金中心根據成都市行政區(qū)域內住房租賃市場租金水平、租住住房面積等因素確定后向社會公布,目前為15000元。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以實際已支付租金為準,不受最高限額限制。

職工個人每年可提取的金額不超過已支付的房屋租賃金額(已支付房屋租賃金額=住房租賃備案月租金金額×申請時已承租時間),且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申請?zhí)崛∨渑甲》抗e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調整3辦理:租房無須完稅證明

“5月4日起,租房提取職工不再需要提供完稅證明”。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說,這將簡化業(yè)務辦理流程,為職工提取公積金提供便利。

政策調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業(yè)務辦理資料主要為身份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配租協(xié)議和由相關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據介紹,2010年成都開通了租房提取業(yè)務,截至目前已為39370名無房職工提取公積金3.95億元。

調整4貸款:今后可提取的金額將更多

新建商品房購房提取額度也進行了調整。此次調整,將“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合同備案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調整為“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由于合同備案和職工提取申請之間有一個‘時間差’,導致以前一些職工在辦理提取時,可提取的金額遠小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調整后,職工可提取到的金額將更多。”就此相關負責人解讀說。

另外,針對還貸提取業(yè)務,職工提前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結清后任意時間內可申請?zhí)崛∫淮危皇芤荒晏崛∫淮蔚南拗。提取金額不超過已結清的貸款本息金額和職工、配偶申請時上月公積金余額。

調整5購房:取消“一年內辦理”限制

購房提取是指職工購房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使用商業(yè)貸款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

政策調整前,職工辦理購房提取需要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政策調整之后,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辦理購房提取取消了“12個月內”的時間限制。

5月4日起,購買成都市行政區(qū)域內的新建商品房,在購房合同備案登記后申請?zhí)崛〖纯?購買成都市行政區(qū)域以外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款發(fā)票之日后申請即可。

  調整6離職:成都戶籍遷出可申請?zhí)崛?/strong>

按照現有政策,成都市戶籍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成都或者戶籍遷出成都后,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能轉移到就職地開設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由于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這項業(yè)務流程比較復雜,職工意見也比較多!背啥脊e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說,針對這一情況,成都公積金中心新開設離職提取業(yè)務。

按照5月新規(guī),離職提取業(yè)務是指非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本息余額,并注銷個人賬戶。同一職工兩次離職提取業(yè)務辦理時間間隔不能小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