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界熱議四中全會公報:新的起點上建設法治中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中國的法治建設引向了新的歷史階段,法治中國建設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這是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在認真閱讀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以下簡稱公報)后由衷的感慨。
張文顯道出了許多知識界專家學者的共同感受。在采訪中,大家紛紛表示,四中全會明確了中國法治建設的總目標、總路徑和總任務,堅定了我們走道路的信念和意志。在四中全會的指引下,中國的法治建設必將跨入嶄新的歷史階段。
建設法治體系 維護憲法權威
張文顯指出,四中全會首次以中央委員會的名義,以依法治國為主題,對中國的法治建設作出全面部署,這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
“我們黨對于法治建設的認識,特別是對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達到了嶄新的高度,必將推進文明和政治文明的發(fā)展進步。”張文顯說,“作為法學界的一員,我充滿了信心,充滿了干勁,也充滿了為法治中國建設努力奮斗的使命感、責任感。”
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法治體系,建設。這讓不少法學家倍感振奮。
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王利明認為,“法治體系”這個概念的提出,是我們黨在法治理論上的一次重大飛躍。
“法律體系已經(jīng)在如期形成,‘有法可依’的問題已經(jīng)基本解決了。制定法律只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法律制定出來以后還停留在紙面上。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意味著我們將把法律的實施和執(zhí)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使書本上、紙面上的法律變?yōu)樾袆又械姆伞?rdquo;王利明說。
四中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jiān)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其中,關于憲法監(jiān)督和解釋的論述,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秦前紅看來,很有新意,表述具體,指向清晰。
“公報的表述直接指向解釋憲法、監(jiān)督憲法實施的操作性規(guī)定和程序,意味著我國未來將強化憲法的落實。我認為未來國家可能會出臺憲法解釋法,使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解釋憲法、監(jiān)督憲法實施方面有章可循。”秦前紅說。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提高干部法治思維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馬懷德認為公報中對法治政府的幾個描述非常新穎。“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這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既考慮了職能、權限,也考慮到公開、廉潔,更考慮到誠信守法的問題。”
馬懷德認為,在三中全會要求的基礎上,四中全會明確了深化執(zhí)法體制改革,推行執(zhí)法中的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尤其講到完善執(zhí)法責任制、政務公開,提出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的要求,這些都是打造法治政府的重點環(huán)節(jié)。
“我們從2004年就提出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黨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三中全會也進一步強調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這都是一脈相承的。此次提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具有更強的緊迫感。”馬懷德說。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這一點得到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的高度認同。
許耀桐認為,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將法治建設成效作為干部考核重要指標,意味著過去單純考核GDP將成為歷史。他指出,一段時期以來,為追求政績,許多地方干部一味追求經(jīng)濟增長,但數(shù)字的背后很可能隱藏了違法亂紀行為。長此以往,養(yǎng)成了不依法辦事的壞習慣,嚴重損害廣大公民的利益。
“每一名干部都要適應這個轉型,必須提高自己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樹立法治理念,自覺遵守國家根本大法,認真熟悉本部門、行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真正做到嚴格依法辦事,從根本上扭轉不依法辦事的現(xiàn)象和風氣,以保障人民平等、幸福、有尊嚴地生活。”許耀桐說。
全面推進司法改革 讓人民真誠信仰法律
列席了四中全會的北京青少年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認為,全會旗幟鮮明地提出,要走依法治國的道路。從執(zhí)政黨的角度來說,以一次全會來全面研究深化依法治國,這不僅是中國共產(chǎn)黨執(zhí)政方式的重大轉變,也是對中國數(shù)千年人治思維管理國家和社會的徹底否定。
佟麗華長期關注司法制度改革。他指出,長期以來,司法權歸地方,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帶來了很多問題。四中全會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qū)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等具體措施,進一步體現(xiàn)了要把司法權力收歸國家,具有重大意義。
“四中全會提出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這意味著干預審判的無論是黨政領導干部,還是法院內部人員,都要進行追責,都要保留記錄、追究責任。從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到保障審判人員能夠真正獨立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再到司法權力收歸國家,這一系列舉措都體現(xiàn)了我國正在全面推進司法制度改革。”佟麗華說。
作為基層法官代表,同樣列席了全會的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陳燕萍對全民守法感觸最深。她在多年的審判和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明顯感覺到人們對法治的信仰還不夠,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四中全會指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必須弘揚精神,建設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
“這一條抓到了問題的實質。一部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大家不信法、不守法,那就沒有意義。”陳燕萍認為,公報提出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內容,尤其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這都是非常有針對性的舉措,對于增強全民的法治信仰、弘揚理念將是巨大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