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章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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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高校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結合我校辦學特色和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需要,探索創(chuàng)新本科人才培養(yǎng)模式,學校在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

一、報考對象

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培養(yǎng)潛質、學科特長并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報考條件

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5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余均為C等(含)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三、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招生總計劃數為30名。招生專業(yè)及各專業(yè)計劃數如下:

錄取批次

科類

招生專業(yè)

計劃數(人)

第二批提前錄取

理科

水利水電工程

10

第二批提前錄取

理科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5

第二批提前錄取

理科

測繪工程

5

第二批提前錄取

理科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5

第二批提前錄取

理科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5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相關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yè)。

2.材料遞交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園區(qū)學林街583號 ,郵編:310018),并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快遞;網上報名系統(tǒng)可查詢申請材料寄到情況,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表;

(3)身份證復印件;

(4)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5)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6)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手寫或打印均可)。

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

學校招生辦根據報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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