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學校校園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簽訂此協(xié)議。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xù),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jīng)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幼兒、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處理。堅決不帶“病”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和幼兒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必須在60公里/小時以下),上下幼兒一律?吭诎踩、寬闊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fā)現(xiàn)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xiàn)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 、堅決不準超速行駛(時速必須在60公里以下)。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xiàn)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堅決不準請人代駕。
七、幼兒、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機負責,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幼兒、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要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九、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違反上述協(xié)議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方簽字:
司機簽字:
××縣××鄉(xiāng)××學校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