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職責、強化崗位目標考核,根據水電維修服務崗位的特殊性,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簽訂本責任書。
1、根據學校工作安排,具體負責學校各項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及維護、保養(yǎng)、檢測等事項。工作量為 1 。
2、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杜絕一切事故發(fā)生,確保設施設備和人員的安全。
3、工作態(tài)度。能夠服從指揮,認真領會工作主旨,并且能夠更好更快的開展工作。
4、服務態(tài)度。對本職工作認識到位,積極主動的做好為服務對象的服務工作。
5、工作實績。按照《水電工崗位職責《和個人發(fā)展三年規(guī)劃,圓滿完成本職工作承擔的工作量和工作任務,沒有出現工作失誤或有影響正常教學與生活的現象。
6、對象評價。被服務對象在公開場合表揚的或被服務對象投訴的。
7、經查崗發(fā)現或舉報有效缺崗、緊急大修缺崗等情況,造成學校財產巨大損失的,視為目標考核不合格。
8、學年(學期)滿意度測評(含教師互評、領導班子評、學生評、家長評)中,各項測評滿意度達到(含)80%。
9、對各級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各級職稱人員)的規(guī)定。
10、其它未盡目標責任事宜由學校崗位考評小組解釋實施。
教師簽名:學校(分管負責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