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商丘居住的非商丘市戶籍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無須辦理居住證(若個人需要的話亦可辦理):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在居住地就醫(yī)、探親、旅游、出差的;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已辦理旅館...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商丘市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的知識,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商丘居住的非商丘市戶籍人員。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無須辦理居住證(若個人需要的話亦可辦理):
1.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yī)、探親、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yè)住宿登記的。
辦理材料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居住證數碼相片。
身份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商丘市居住證照片要求
商丘市辦理居住證所需要房屋證明材料
注:若需要辦理有效期7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xù)就業(yè)、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yè)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注明合同期限)。
辦理流程
1.拍照
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
2.提出申請
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xiāng)鎮(zhèn)、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審核
申辦人領取并填寫《居住證申請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
4.領取憑證
審核資料齊全后,工作人員打印發(fā)放《居住證領取憑證》,并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
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后,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