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無錫房產(chǎn)限購最新政策,無錫外地人限購區(qū)域最新消息
無錫限購政策內容
1、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及申請公積金貸款,于2017年9月25日24時前已簽訂認購協(xié)議并繳納定金或購房款并能夠提供銀行轉賬有效憑證(POS機購房簽購單、購房轉賬單等,收款人需為賣房)不在限購范圍內。限購政策調整自2017年9月25日24時起執(zhí)行,購買住房及申請公積金貸款以合同網(wǎng)簽備案時間為準。
2、上市交易前的定銷(限價)商品房、征地拆遷安置房、經(jīng)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用房不計入限購套數(shù)。
3、符合省、市有關人才引進政策的非本市戶籍高層次人才是指在我市已建立社保關系的副高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歷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包含碩士)。
4、江陰、宜興戶籍居民在市區(qū)購買住房執(zhí)行市區(qū)戶籍居民購房政策。
5、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前累計2 年(含) 以上在本市繳納的社保或個稅證明。在江陰、宜興繳納2年(含) 以上社;騻稅的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可在市區(qū)新購一套住房。
注:補繳社保只能是由用人單位發(fā)起,只能補繳用人單位應繳未繳的部分,自提出補繳申請時往前推算2年時間內,具體以勞動檢查部門審核結果為準。
6.服役前為本市戶籍的現(xiàn)役軍人,憑有效證明執(zhí)行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
7.駐本市部隊現(xiàn)役軍人及在本市上學的大中專在校生,在本市無住房的,憑單位出具的2年(含) 以上服役或學習證明,可在市區(qū)新購一套住房。
8.限購對象以戶籍居民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 非戶籍居民家庭成員以房產(chǎn)共有方式購房的,所有購房人都要符合限購政策。
9.非直系親屬間的贈予要符合限購政策。
10.憑法院或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以及通過繼承取得房產(chǎn),不受限購政策影響。
非無錫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是,提供自購房之日前累計2年(含)以上的社;騻稅證明!在江陰、宜興繳納2年(含)以上的社保或個稅的非無錫戶籍無房家庭,可在市區(qū)新購一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