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黑社會老大是誰
平湖曾經有一個掀起眾多風浪的黑惡勢力團伙,在被平湖警方打掉后,該團伙老大曹林(化名)卻成了漏網之魚:逃離平湖,隱居澳門。今年4月,當曹林以為風聲漸息,返回廣州居住時,被當地警方成功抓獲。
記者昨天獲悉,曹林被平湖檢察院起訴至法院。
黑惡團伙被端 頭目逃跑
只要是在平湖經營多年娛樂場所的人,對曹林的大名都很熟悉,因為吃過曹林手下太多的啞巴虧。當年聽說他逃離平湖沒有被抓到,一些人還有些擔心,生怕他回來報復。如今聽到他被成功抓獲的消息,大家都安心了。
曹林是平湖本地人,在2006年的時候,他就在外地人李大寧(已判決)等人的支持下,用大半年的時間組織起一個黑惡勢力團伙。據相關資料顯示,這個黑惡勢力組織就像公司一樣,有專門的財務、事務的最高決策層、人事部門、后勤部門等,分工都十分明確。
另外,這個組織還有許多“紀律要求”,即曹林與李大寧是領導者,他們的話每個人都要聽;成員不準私自收取保護費,不準與曹林、李大寧發(fā)生經濟關系。
就這樣,這個黑惡勢力團伙開始屢屢犯案。2009年,平湖警方成功將這個團伙端掉,抓獲了李大寧和其他眾多成員。但可惜的是,曹林因為事先得到消息,案發(fā)當晚離開平湖,一路逃到澳門隱居。
但平湖警方對他的抓捕工作并沒有停止,曹林也成為網上通緝的要犯。
犯罪活動范圍擴大到外省
這個黑惡勢力團伙到底犯下過多少令百姓不安的案件?先來看看這幾件事。
2007年12月,因為賭債的關系,李大寧方與阿華一方發(fā)生矛盾,李大寧一直想對阿華進行報復,在得到曹林的允許后,當月3日晚上,李大寧指使多人找到阿華,對他進行毆打,致使對方鼻梁骨折。但這還沒有結束,這伙人又對阿華刀砍腳踢,還挑斷了他的兩根腳筋后把他丟棄。
2008年12月29日深夜,因為經濟糾紛,曹林一方與陳某一方發(fā)生爭斗,曹林一方更是事先準備好了刀等武器,在平湖市區(qū)環(huán)北路上與對方展開打斗。由于環(huán)北路是交通要道,兩邊均是居民區(qū),打斗的場面令眾多居民受到驚嚇,造成了惡劣影響。如此大規(guī)模的聚眾斗毆案件,在平湖歷史上還是首次。
2009年春節(jié)后,李大寧等人認為上述打斗中的陳某是一個威脅,應該好好懲罰他一下。于是,經過多方聯(lián)系與籌備后,2009年5月28日,李大寧所請的人來到當湖公園外的一個棋牌室,將陳某等人控制,在陳某沒有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將他的手筋、腳筋挑斷,致使陳某受傷。
據了解,這個黑惡勢力團伙不僅在平湖為非作歹,還把實施違法犯罪的活動區(qū)域擴大到了港區(qū)、上海金山,甚至重慶、山東等地。
罪行累累 一人犯九罪
最害怕曹林、李大寧這個黑惡勢力團伙的,無疑是那些娛樂場所的經營者了。因為如果不給曹林所謂的保護費,他們的經營就會陷入困境。
2006年8月,韓某在當湖街道開設了一家娛樂會所。王某(此人另處)為了與他建立業(yè)務關系,多次前往協(xié)商,并通過曹林、李大寧組織人員出面對韓某施加壓力。在曹林他們的威懾下,韓某無奈答應,王某如愿以償。從當年底開始,曹林開始向韓某收取保護費,前后有數萬元,他們的組織成員更是在該會所進行無償消費。
唐某也是受害的娛樂場所經營者之一,他在當湖街道開了一家酒吧,還在試營業(yè)期間,該團伙成員就到酒吧干擾營業(yè),造成酒吧無法盈利。唐某迫于無奈只能進行談判,最后花保護費了事。
僅靠收取保護費不能維持組織的正常運營,曹林他們開拓“服務內容”,開始幫一人催討債款,隨后從中提成,有時甚至明目張膽地強拿硬要。2008年時,曹林以1850萬元的價格在重慶市某鎮(zhèn)購買煤礦,在支付1200萬元后,他用威脅等方式,迫使對方不再要求他支付剩下的650萬元。后來,他還強行從對方那里獲取1000萬元,用于壯大自己的組織。
在眾多犯罪事實的背后,是一條條罪名。記者發(fā)現,曹林涉嫌的罪名竟然有9項,分別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賭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與窩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