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黑社會老大排名,孝感市黑社會老大是誰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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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抓捕行動中出動狙擊手。

“億萬富豪慈善家”竟是黑社會頭子

湖北“雙面黑老大”被判刑20年

為抓捕其打手 警方狙擊手首先擊斃3只“看門藏獒”

警方在抓捕行動中出動狙擊手。

他曾經在法庭做過書記員,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qū)赫赫有名的民營企業(yè)家,他籠絡了一批 “兩勞”釋放和社會閑散人員,長期盤踞和活動在肖港一帶,一方面靠暴力手段搶奪當地河砂資源,成為身家過億的富豪,一方面用非法掘到的“第一桶金”,捐助學校和社會團體,打造“黑金慈善”。

昨天,湖北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孝感市最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已被打掉,團伙頭目連國勝以及22名團伙成員被抓獲,連國勝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六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并查封沒收個人資產1.2億元。

抓人先打“狗”

警方出動狙擊手

肖港鎮(zhèn)有11萬人口,比鄰孝感周邊,這里有豐富的河砂資源,經濟富裕,成為孝感市孝南區(qū)第一大鎮(zhèn)。48歲的連國勝是肖港本地人,是當地最大的民營企業(yè)湖北南港集團的董事長,擁有湖北南港砂業(yè)有限公司、湖北南港房地產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

2012年之前,連國勝頭頂著政協(xié)委員的光環(huán),在當地是一副樂善好施的慈善家面孔。在一篇公開報道中,連國勝資助患重病大學生以及因家庭貧困而面臨輟學的少年,他還資助了貧困農民家庭,幫助他們學技術,還捐資修路。他聲稱,每年都要把公司上百萬的利潤用于公益事業(yè)。

然而,2012年8月,肖港鎮(zhèn)居民肖某的舉報,讓連國勝鮮為人知的面目進入警方視野。肖某稱,2008年,他被人打傷,雖參與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抓獲,但幕后主謀連國勝、郭志勇兩人仍逍遙法外,強烈要求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

警方成立專班展開了先期調查,發(fā)現(xiàn)部分居民談“連”色變,稱其財大氣粗,惹不起躲得起,涉及案情閉口不談;他們對連國勝的打手郭志勇雖是深惡痛絕,但都敢怒不敢言。郭甚至揚言:“誰敢抓我,就打誰、咬誰。”

由于案件復雜,警方一直偵查到2013年,專班決定從郭志勇惡勢力案件中撕開“缺口”。當年1月7日,孝南分局組織警力20余人將郭志勇家包圍,實施突擊抓捕。警方狙擊手先行擊斃了守門的三只藏獒,埋伏的警力迅速突破房門,將正在床上睡覺的郭志勇控制,并使用頭盔將其頭部罩住,以防止其傷人。在其家中查獲霰彈槍一支,自動氣步槍一支,霰彈2發(fā),砍刀7把。

明火執(zhí)仗成“砂霸”

暴力壟斷房地產

郭志勇交代了以連國勝為首的黑惡團伙系列違法犯罪事實。警方按圖索驥,很快查明,連國勝團伙組織結構嚴密、經濟實力雄厚,在肖港鎮(zhèn)作惡多端、稱霸一方,已坐大成勢,具備了黑社會性質組織基本特征,省公安廳決定對此案掛牌督辦。

2013年5月,孝感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一方面通過已羈押的犯罪嫌疑人郭志勇,對連國勝團伙的組織結構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拓展偵查,一方面對連國勝在河砂、房地產行業(yè)的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挖掘。

歷時三個月的“潛水作業(yè)”,初步查明連國勝的犯罪事實。

他為擴張組織影響,雇兇將章某兩次砍傷;為壟斷河砂資源,使用暴力打傷肖港鎮(zhèn)唐廟村村民,明火執(zhí)仗地搶奪沙田;用金錢腐蝕肖港鎮(zhèn)農村干部,操控基層政權,強征集體沙田300余畝,偽造協(xié)議入股孝感市藝華砂業(yè)公司、強取股權,采取堵路、滋事手段逼迫他人低價轉讓。

他為控制孝南區(qū)肖港鎮(zhèn)房地產開發(fā)市場,雇兇跟蹤、砍殺他人,威逼肖港鎮(zhèn)原華聯(lián)超市老板提前退場拆遷;采取拖磚堵路、阻礙施工的手段對影響其整體開發(fā)的原肖港鎮(zhèn)廣播站開發(fā)商實施敲詐;威脅、恐嚇肖港鎮(zhèn)原電影院職工搬遷,不按協(xié)議兌現(xiàn)還建面積;逼迫他人轉讓宅基地,事后分文未予補償。

大量事實證實,連國勝糾集郭志勇、肖小毛、郭文齊等人,采取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通過打壓、排擠競爭對手,強行壟斷河砂開采和房地產業(yè),形成了以他為首的23人重大黑惡團伙,該團伙以公司管理、工程建設的名義,不斷開設“公司”,獲取經營資質,并依托旗下的7家子公司,在非法控制壟斷的過程中,該團伙先后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非法占用農用地等違法犯罪活動24起,逐步形成了以黑養(yǎng)商、以黑護商的組織模式。

組織村民為其“鳴冤”

“黑金帝國”仍覆滅

2013年7月31日,經省公安廳批準,孝感市警方調集特警支隊、孝南分局150余名警力,同步在孝感市區(qū)、城郊四地對連國勝及其團伙成員展開收網行動,當日,一舉抓獲連國勝等6名團伙骨干成員。

連國勝等團伙成員被抓獲后,專案組民警輾轉武漢、孝感城區(qū)、孝昌3地,奔波襄陽、荊門、漢川、大悟、應城等7個地市,查找受害人、證人,并依法對其公司、住宅等11處地點進行了搜查,聘請專業(yè)審計人員審計查明連國勝資產達1.2億元,凍結涉案資金69萬元、扣押涉案車輛3臺;僅警方筆錄就達到了5000余頁。

2013年9月,案件突然陷入僵局,部分受害人不愿出面作證,有些人找到專案組要拿回筆錄,部分證人刻意回避。審訊時,連國勝及團伙成員態(tài)度囂張,專案民警還接到了匿名電話的威脅,肖港鎮(zhèn)梧桐管理區(qū)6個行政村40余名村民編制聯(lián)名信為連國勝“歌功頌德”;同案犯家屬妄圖制定攻守同盟;受害人、證人被威逼遠赴他鄉(xiāng)。

專案組沒有受其影響,開展查證攻堅,固定了該團伙的犯罪證據鏈。警方查明:自2006年以來,連國勝糾集郭志勇、肖小毛等23人,在孝南區(qū)肖港鎮(zhèn)采取暴力、威脅手段,作案24起(其中12起刑事犯罪,12起違法行為),致使3人受輕傷,10人受輕微傷,壟斷了肖港鎮(zhèn)河砂市場,非法控制了肖港鎮(zhèn)40%的房地產行業(yè),大肆聚斂錢財,積累資金1億余元。

10月20日,孝南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連國勝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團伙骨干成員郭志勇、肖小毛、郭文齊、章紅飛、郭愛軍、王學平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相關罪名分別被判處20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連國勝等人不服,提起上訴。

2015年5月4日,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終審裁定,連國勝等人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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