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婚假多少天,最新四川婚假規(guī)定天數(shù)
備受社會關注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修正案擬于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如獲通過,“全面兩孩”元旦開始即可實施。
擬定自1月1日起施行的修正案草案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guī)定。符合政策生育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與此同時,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xié)調(diào)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guī)定。
根據(jù)現(xiàn)有《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guī)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夫婦,根據(jù)當?shù)亍度丝谂c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齡(女子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婦,可延長30天產(chǎn)假(女)。
按照修正案草案,從明年1月1日起將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某國企人力資源部表示,只要新政策沒實施,就按老政策執(zhí)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著結婚證去請假,符合條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草案如一石激起千層浪,有人歡喜有人憂。對此,有市民表示“啥子喃,晚婚晚育假可能就要取消了?為了趕上最后一波長婚假,逼得我要在本月31號前扯證啊!”12月21日,陳女士在朋友圈里感嘆。在同事的眼里,陳女士已經(jīng)結婚了,只是婚假還沒有休。其實她因為戶口簿沒有更新地址,與身份證不符合,所以一直沒有領到結婚證。聽說有可能要取消“20天”的長假福利,她一下子著急起來。
元旦起晚婚假取消 至少7天的假期沒了
21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據(jù)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草案中規(guī)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同時,晚婚晚育假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規(guī)定被刪除,也意味著“晚婚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帶著時代特色的詞匯將逐步淡出計生領域。
計劃生育法草案:晚婚晚育不再延長婚假、生育假
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guī)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guī)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xù)享受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