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qū)今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8月中旬開始
市區(qū)中小學學區(qū)劃分出爐
8月20~22日為學區(qū)內學生報名時間
8月23~25日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時間
駐馬店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將于8月中旬開始。為認真做好今年招生工作,讓社會、家長和學生及時了解今年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規(guī)定及要求,日前,記者采訪了市教體局基礎教育一科科長鄺長劍。
堅持“兩個一致”的原則
鄺長劍介紹,今年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堅持五條原則,即統(tǒng)籌協(xié)調,屬地管理,“劃片、就近、免試”,“公平、公正、公開”和“兩個一致”的原則!皟蓚一致”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家長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房屋產權)一致。學區(qū)內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yè)生憑相關證明材料按劃定學區(qū)就近入學。
同時,今年適齡學生入學有三個規(guī)定,一是小學一年級只招收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入學。學區(qū)內小學適齡兒童報名時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明及兒童預防接種證等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學區(qū)所屬小學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是初中招生時,小學畢業(yè)生持小學升初中資格證、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明等到本學區(qū)初中報名。
三是小學、初中按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定的招生日程安排組織招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按照所劃學區(qū)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報到入學,不得跨學區(qū)招生。
隨遷子女不收借讀費
就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問題,鄺長劍作了詳細解答。
鄺長劍說,按照規(guī)定,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非戶籍所在的工作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持居民戶口簿和暫住(居住)證、就業(yè)證明以及原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出具的外出就讀證明等材料,向流入地縣(市、區(qū))教育部門提出就讀申請。流入地縣(市、區(qū))教育部門審核確認后,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劃定服務學區(qū)或定點學校,以公辦學校為主,統(tǒng)籌安排就讀,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
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聯(lián)席會議研究,市區(qū)共確定8所小學和6所初中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報名定點學校(驛城區(qū)、開發(fā)區(qū)和市教體局招生咨詢辦公室均有公示)。屆時,家長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持以下證件:1.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個體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2.房產證或正規(guī)房屋租賃協(xié)議;3.全家戶口本;4.原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出具的外出就讀證明;5.入讀小學或初中所需的兒童預防接種證或小升初資格證等到定點學校申請辦理入學報名手續(xù)。非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外地戶籍學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學區(qū)變動較小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今年,市區(qū)中小學原劃定學區(qū)原則上不予調整。新建、改建投入使用的學校,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以區(qū)域常住人口數量為依據,以主干道為界,為其劃定學區(qū),同時適度調整周邊學校的學區(qū)。
8月20日~22日為學區(qū)內學生報名時間。8月23日~25日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報名時間。8月28日公布錄取名單。8月30日~31日組織學生報到。9月1日正式開學上課。
嚴格招生工作責任制
今年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在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聯(lián)席會議統(tǒng)一領導、組織、協(xié)調下,實行校長負責制,嚴格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實行“陽光工程”。
市教育局要求各學校一律不準收取“擇校費”、“借讀費”,嚴禁把捐資助學及錄取贊助費等與學生入學掛鉤的做法,對違規(guī)收費學校,將按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聯(lián)席會議要求,嚴格控制班額,不得超規(guī)模、超計劃組織招生!编楅L劍說,民辦學校確需擴大招生規(guī)模的學校,必須由學校提出申請,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組織招生。收費標準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記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對市區(qū)義務教育招生實行目標管理。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已將學校招生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之中,招生工作結束后,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聯(lián)席會議將組織人員對各學校招生情況進行檢查。對擅自擴大或縮小招生規(guī)模和招生范圍、提前組織招生、組織考試選拔新生、招生秩序混亂以及班額過大的學校,一經查實,教育行政部門將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學校及有關負責人當年一切評先、評優(yōu)資格。對借招生之機或以介紹學生為名收受錢物、索要禮品、禮金,擾亂招生秩序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將予以曝光,同時教育部門將會同有關方面嚴肅查處。
駐馬店市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區(qū)
小學學區(qū)
市第一小學:鐵路以東,光明路以西,中華大道以南,練江大道以北。
市第二小學:天中山大道以東,駿馬路以西,健康路以南,天順路向西至文明大道向北至區(qū)財政局向西至天中山大道以北。
市第三小學:樂山大道以東,鐵路以西,火車站廣場向西至菜市街二巷向西至富強路五巷向西至風光路二巷以南,健康路東段向東至人民街東段以北及中山街東側住戶。
市第四小學:鐵路以東,前進大道以西,地方鐵路以南,中華大道以北。
市第五小學:鐵路以東,規(guī)劃中的前進大道以西(不含金橋社區(qū)),練江大道以南。
市第六小學:白橋路以東,鐵路以西,天順路與白橋路交叉口向東至向陽街向北至水果批發(fā)市場向東至風光路向南至練江大道向東至鐵路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七小學:鐵路以東,地方鐵路向東至前進大道向南至中華大道以北(不含北側鄰街住戶),驛城大道以西,開源大道以南。
市第八小學:樂山大道中段至交通路向東至風光路向北至雪松大道以東,鐵路以西,雪松大道以南,火車站廣場向西至菜市街二巷向西至富強路五巷向西至風光路二巷以北。
市第九小學:天中山大道以西,高鐵以東,交通路以南,練江河以北及王樓行政村住戶。
市回族小學:樂山大道與健康路交叉路口向南至水產品批發(fā)市場向東至風光路向南至練江大道以東,鐵路以西,健康路與樂山大道交叉路口向東至人民街東段以南(不含中山街東側住戶),練江大道以北。
駐馬店實驗小學:駿馬路以東,樂山大道以西,交通路以南,解放大道以北。
駐馬店實驗小學北校區(qū):天中山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置地大道以北,通達路以南。
駐馬店第二實驗小學:天中山大道以東,駿馬路以西,交通路以南,解放大道以北。
駐馬店第二實驗小學南校區(qū):天中山大道以東,駿馬路以西,解放大道以南,健康路以北。
市第十小學:樂山大道以東,交通路與風光路交叉路口向北至雪松大道向東至十三香路向北至民樂路以西,民樂路以南,交通路以北。
市第十一小學:駿馬路以東,樂山大道以西,解放大道以南,天順路向東至向陽街向北至水果批發(fā)市場向東至樂山大道以北。
市第十二小學:文明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雪松大道以南(含北側鄰街住戶),交通路以北。
市第十三小學:光明路以東,驛城大道以西,練江大道以北,中華大道以南(含北側鄰街住戶)。
市第十四小學:驛城大道以東,東祥路以南,練江大道以北,東張行政村住戶。
市第十五小學:規(guī)劃中的前進大道以東(含金橋社區(qū)),中原大道以西,練江大道以南,濱河路以北,周灣行政村住戶。
市第十六小學:驛城大道以東,中原大道以西,開源大道以南,東祥路以北,周莊行政村住戶。
市第十七小學:鄧瓦房行政村住戶。
市第十二中學小學部:文明大道以西,盤龍山路以東,文明大道與雪松大道交叉口向西至天中山大道向北至金雀路向西至盤龍山路以南,交通路以北。
第二十小學:盤龍山路以西,高鐵以東,交通路以北,金雀路以南及塘坊行政村住戶。
市第二十一小學:天中山大道以東,白橋路以西,練江河以北,天順路向西至文明大道向北至區(qū)財政局向西至天中山大道以南。
市第十八中學小學部:練江河以南,工業(yè)集聚區(qū)。
市第二十三小學:天中山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雪松大道以北(不含北側住戶),置地大道以南。
市第二十四小學:十三香路以東,鐵路以西,雪松大道以北,開源大道以南。
市第二十五小學:樂山大道與民樂路交叉口向北至通達路向西至文明大道向北至開源大道以東,十三香路以西,民樂路以北,開源大道以南。
天中實驗小學:金雀路與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向北至文明大道向北至開源大道以西,銅山大道以東,金雀路以北,開源大道以南及汪劉莊行政村住戶。
市第二十七小學:高鐵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開源大道以北(含黃淮學院住戶)。
市第二十八小學:鐵路以西,樂山大道以東,開源大道以北。
市第三十小學:中原大道以東,高速公路以西,練江大道以南,古城新莊行政村住戶。
初中學區(qū)
市第一中學:天中山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雪松大道以南,交通路以北。
市第二中學:駿馬路以東,樂山大道以西,解放大道以南,中華大道以北。
市第四中學:天中山大道以東,中華大道與駿馬路交叉口向北至解放大道向東至樂山大道向北至交通路以西,交通路以南,中華大道以北。
市第五中學:鐵路以東,驛城大道以西,中華大道以南。
市第六中學:交通路與樂山大道交叉口向北至雪松大道向西至正陽路向北至置地大道向東至樂山大道以東,鐵路以西,交通路與樂山大道交叉路口向東至風光路向北至雪松大道向東至鐵路以北,開源大道以南。
市第七中學:天中山大道以東,白橋路以西,中華大道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八中學:天中山大道以東,正陽路以西,置地大道以南,雪松大道以北。
市第二中學北校區(qū):天中山大道向北至文明大道以東,樂山大道以西,開源大道以南,置地大道以北。
市第九中學:白橋路以東,鐵路以西,白橋路與中華大道交叉路口向東至樂山大道向北至健康路向東至人民街以南(不含中山街東側住戶),練江河以北。
市第十中學:樂山大道中段以東,鐵路以西,樂山大道與交通路交叉路口向東至風光路向北至雪松大道向東至鐵路以南,樂山大道與健康路交叉口向東至人民街東段以北(含中山街東側住戶)。
市第十一中學:鐵路以東,華駿(驛城)大道以西,中華大道以北。
市第十二中學:高速鐵路以東,天中山大道以西,交通路以北,雪松大道以南。
市第十三中學:天中山大道以西,高鐵以東,交通路以南。
市第十四中學:驛城(華駿)大道以東,高速以西,東祥路以南,練江河以北。
市第十八中學:練江河以南,工業(yè)集聚區(qū)。
開發(fā)區(qū)高中初中部:雪松大道以北,天中山大道以西,高速鐵路以東,淮河大道以南。
市實驗中學:高速鐵路以東,天中山大道向北至文明大道以西,淮河大道以北。
市第十九中學:文明大道以東,鐵路以西,開源大道以北。
說明:1.道路兩側住戶系指出入必經該路的住戶,并非僅指鄰街住房住戶。
2.文件中有關道路名稱系指駐馬店市民政局地名辦命名的道路標準名稱。
3.隨著城市發(fā)展及城市居民居住布局的變化,學區(qū)根據需要可作相應調整。學區(qū)僅對當年新生招生有效。
4.市和兩區(qū)教體局設招生咨詢電話,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市教體局電話:3651990
驛城區(qū)教體局電話:3651158
開發(fā)區(qū)教體局電話:2227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