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離婚手續(xù)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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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民既可以自主選擇是否結婚,也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離婚。但每個地方,其辦理離婚的流程市不同的,想要在地方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按照當地的規(guī)定流程走。那么在鞍山市,離婚需要什么手續(xù)呢?所需材料是什么?就此,小編整理出以下的內容,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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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鞍山市離婚需要什么手續(xù)

1、受理:

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jiān)誓并簽名。

2、審查:

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有效;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

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二、離婚辦理所需材料

1、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結婚證件

總而言之,在鞍山市,想要辦理離婚,帶著所需的照片以及結婚證件等相關材料,按照上述的辦理流程走即可,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鞍山市離婚需要什么手續(xù)問題的全部解答,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可咨詢華律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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