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有關做好暑假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篇一]
校屬各單位:
暑假臨近,為加強暑假期間的校園安全管理,保證學校安全穩(wěn)定,確保師生人身財產(chǎn)安全,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生處、各二級學院要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暑假期間安全教育工作,要利用班會等形式做好對學生在暑期防搶防騙、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實習詐騙、防網(wǎng)絡詐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教育學生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暑假期間不得參與賭博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到歌廳、酒吧等營業(yè)性娛樂場所活動;外出時不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長途行程盡量結伴同行;游玩時妥善保管財物,參加游泳活動時在限定區(qū)域內(nèi)游泳并攜帶必要的救生用品,防止溺水事故的發(fā)生;暑期求職時盡量通過正規(guī)渠道找工作,不要輕易相信和交錢給中介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網(wǎng)絡時注意賬戶密碼安全,購物時選擇信譽、評價好的交易對象和平臺,不要輕易下載或打開來源不明的文件和別人提供的虛假鏈接。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防止各類案件的發(fā)生。
三、學生處要加強假期前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加大對學生宿舍的檢查力度,教育學生做好防盜、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留校學生嚴禁帶外人進入宿舍,更不允許外人在宿舍留宿,若在宿舍樓內(nèi)發(fā)現(xiàn)形跡可疑的人應提高警惕,及時向樓管或保衛(wèi)處報告,要詳細檢查每一個宿舍門窗是否牢固、安全,對無人居住的宿舍要上鎖、貼封條。
四、有貴重物品的學生,如假期回家探親、訪友,學生處應將學生的貴重物品統(tǒng)一存放、集中管理。
五、要高度重視校園防盜、防火工作,校屬各單位要教育本部門員工樹立牢固的安全防范意識,下班、放假、長期外出期間,要切斷宿舍、辦公室電源,并將貴重物品轉(zhuǎn)移安全地方存放,確保公私財產(chǎn)不受損失。
六、重點要害部位,存放貴重文獻資料和貴重物品的單位,要安排專人值班,落實值班責任,嚴防盜竊、破壞、火災等安全問題的發(fā)生。
七、各二級學院放假前需將本院多媒體教室內(nèi)電腦、投影儀等貴重物品集中統(tǒng)一保管,并將存放位置報安全穩(wěn)定辦公室備案,同時安排人員值守看管,做好交接班記錄,要嚴防被盜案事件的發(fā)生。
八、要認真開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暑假前,全校各部門要對本單位所屬辦公區(qū)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改工作,重點要從防盜、防火方面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暑假前必須整改完畢。
九、要加強暑期學校施工單位和人員的監(jiān)督管理,嚴格執(zhí)行《西安思源學院工程建設項目安全防護條例》,從嚴落實“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校園安全工作制度,防止施工期間因人員疏于管理、不按規(guī)范操作,而引發(fā)的盜竊、火災、傷殘和治安等案件的發(fā)生。
十、要加強對暑期勤工儉學、專升本輔導班和軍訓學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嚴禁夜不歸宿和長時間在外逗留,以防校外被搶、被傷害案事件的發(fā)生。
十一、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做好來校參觀家長和學生的接待等各項工作,保障家長和學生在我院參加期間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西安思源學院穩(wěn)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0xx年7月12日
2017年有關做好暑假期間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篇二]
各學院:
根據(jù)學校《關于做好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為確保學生度過一個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現(xiàn)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常抓安全工作不放松,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嚴密部署安全措施,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二、嚴抓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地
(一)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學院要對全體學生集中開展一次安全教育,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了解掌握交通事故、防擁擠踩踏、防火、防溺水、防臺風、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識,尤其要教育學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參加打架斗毆,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要注意飲食安全,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被騙、被盜等危險,提醒學生在人員密集地點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社會道德規(guī)范,明辨是非,自覺維護學校和當代大學生的良好形象。
(二)做好安全防范。在放假前進行一次細致全面的安全大檢查,消除各類隱患,開學前要對重點部位進行復查,確保開學正常運行。
(三)做好留校學生的相關工作。各學院要全面掌握留校學生情況,密切關注他們的思想動態(tài),安排好他們的學習生活;要做好留校學生管理服務工作,同時建立臨時性的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組織;教育留校學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時作息,不自炊,不違章用電,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學生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防止被盜事件和火災的發(fā)生,提醒學生注意在校期間和外出安全。
(四)對外出學生進行安全提示。提醒并督促學生做好必要的安全保障,對于參加社會實踐,國內(nèi)外訪學、游學的學生,要購買保險,制定專門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各類意外事件發(fā)生。如有學生在外實習、打工,提醒學生注意人身財產(chǎn)安全,防止上當受騙。學院要與外出學生通過多種渠道保持聯(lián)系,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對于學生在外遇到的各項困難,要積極協(xié)調(diào)幫助解決。學院組織學生開展夏令營、參觀考察、志愿者服務、實習和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時,需提前制定安全預案,明確責任,依法實施,在活動地點、出行路線、交通工具選擇上精心設計,遠離易發(fā)生山洪、雷擊、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危險地區(qū),嚴防交通事故、擁擠踩踏、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各類事故,確保學生集體活動安全。
(五)嚴格學生請銷假制度。學生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要向?qū)W院請假,按期返回學校,嚴禁擅自離校。
(六)嚴格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各學院要建立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時掌握學生動態(tài),確保能應對各種突發(fā)事件,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有效處置,并第一時間如實上報。
(七)暑假結束后,各學院要清查學生返校情況。9月5日上午10:00前,將返校情況報送學生工作部管理辦公室。
三、明確責任,嚴格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學院要建立和完善暑期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責任到人。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信息報告不及時等引發(fā)的各種安全責任事故,出現(xiàn)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黨委學生工作部、武裝部
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團委
公安處
20xx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