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考試項目、分值及要求:
(1)體育考試采取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考試與學生耐力素質、力量素質和運動技能考試相結合的辦法,總分滿分為40分。具體項目見下表(共分四類十二項)。
其中,體質健康標準考試項目為身高體重、肺活量、坐位體前屈、50米,考試標準按10分、9分、8分、7分、6分、4分六檔記分(體質健康標準考試原始分與分檔成績換算辦法見下表)。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考試形式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自定,但必須加強統籌監(jiān)控,確保考試公平。
耐力素質類,考生須在長跑或游泳兩個項目中自選一個項目考試:長跑項目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項目男女均為100米距離。力量素質類的上肢(軀干)力量、下肢力量考試,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抽簽確定其中一類考試,每類考試項目由考生選考一項。上肢(軀干)力量:實心球、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下肢力量:立定跳遠、跳繩。
運動技能類,考生須在籃球運球投籃或排球墊球兩個項目中自選一個項目考試?荚囈笠姼郊2,評分表見附件3。各地應積極放開選考項目,防止體育課程的應試化傾向,促進學生多樣化發(fā)展。
各縣(市、區(qū))須于體質健康測試結束后,將體質測試分項記錄的原始數據報臺州市教育考試院,此數據將作為對普通高中學生體質監(jiān)測的起點成績。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嚴格按本《意見》規(guī)定的項目要求和分值組織體育考試。要堅決克服體育考試中的應試傾向,不斷擴大開考項目數量,讓學生有充分的選擇權,促進學生有特長發(fā)展。為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盡可能地創(chuàng)造條件,積極開設游泳考試項目。
(2)體育考試免考:已領取殘疾證的殘疾考生,未修體育課又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體育考試成績總分記25分;因身體原因經批準體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參加體育考試者,體育考試成績總分記20分;考生因病不能參加體育考試,且平時體育課表現較好的考生總分記15分。
(3)體育考試時間: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
(4)考點設置:體育考試的所有項目均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統一組織,考點設置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根據考生分布情況確定。監(jiān)考人員須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統一委派,本校教師不得擔任本?忌谋O(jiān)試評分工作。
(5)要強化體育考試的嚴肅性,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切實重視體育測試在教育活動
中的作用,做到嚴格、規(guī)范。體質健康標準考試所使用的儀器須同一品牌、同一型號。體質健康標準考試數據必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