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東省工資扣稅標準規(guī)定
,廣東省工資扣稅(個稅)起征點統(tǒng)一是3500元(即超過3500遠的部分才扣稅)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收入。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二、廣東省工資扣稅計算方法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三、廣東工資扣稅(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可以快速計算工資扣稅多少)
廣東省實行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征額3500元(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具體表格如下:
廣東省工資扣稅快速計算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表)級數(shù)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含稅級距不含稅級距
1不超過1500元的不超過1455元的30
2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
3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
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
7超過80000元的部分超過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guī)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廣東省(不含深圳市)于2015年5月發(fā)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四類:
其中一類地區(qū)是廣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95元/月;
二類地區(qū)是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四個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
三類地區(qū)是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四個城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元/月;
其余地區(qū)為四類地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10元/月。
相關新聞:
廣東省佛山市工資扣稅標準
扣稅標準
1、工資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2、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交稅計算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1、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四金-繳稅
3、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四金)-3500
4、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例: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稅率表
佛山扣稅實行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元) |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500元 | 3% | 0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 | 10% | 10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 | 20% | 55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 25% | 100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 30% | 275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 35% | 5505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80000元 | 45% | 13505 |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相關閱讀:關于工資的法律法規(guī)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基于勞動關系,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shù)量和質(zhì)量,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的全部勞動報酬。一般包括:各種形式的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技能工資等)、獎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屬于勞動報酬性的工資收入等;但不包括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動保障和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察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費用,按照規(guī)定標準支付的獨生子女補貼、計劃生育獎,喪葬費、撫恤金等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費用和屬于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shù)脑鹿べY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按照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shù)計算平均工資。
勞動部的《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5-08-04勞部發(fā)[1995]309號)第53條規(guī)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本辦法中經(jīng)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yè)正常生產(chǎn)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國家統(tǒng)計局頒發(fā)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第四條規(guī)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根據(jù)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公司向彭某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時,計算基數(shù)應包括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