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燃氣收費標準江蘇燃氣階梯氣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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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發(fā)改委舉行的江蘇常州市區(qū)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調整新聞通氣會上,記者得知,2019年6月1日起,常州市將調整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此次價格調整為港華燃氣公司直接用戶,溧陽、金壇、武進地區(qū)同步調整)。

此次價格調整的主要原因為上游門站價格上漲。根據國家發(fā)改委發(fā)文規(guī)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與非居民接軌,即常州市門站價格由1.75元/m3上調為2.04元/m3,每立方米上調0.29元,加上川氣門站價格上調影響,經綜合測算,上游門站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上漲0.35元。

此次價格調整,民委管道天然氣依然采用階梯收費模式,并落實省發(fā)改委相關要求,按照成本“適度疏導、合理分攤”原則進行。民用管道天然氣第一檔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27元,與立方米0.35元的上游門站上漲價格差0.08元,其中0.03元為稅率下調讓利于民,0.05元為燃氣企業(yè)自行承擔消化。一二三檔的價格比例仍按國家、省規(guī)定的1:1.2:1.5執(zhí)行,其余政策不變。調價后,第二檔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32元,第三檔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4元。具體調整價格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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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次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調整對經民政局、總工會認定的“低保戶”和“特困職工家底”依舊實行用量補貼,每月每戶免費使用5立方米天然氣。同時,對于執(zhí)行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不實行階梯式氣價,每立方米銷售價格由2.70元調整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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