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發(fā)改委獲悉,根據(jù)省物價局《關于調整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分檔電量的通知》規(guī)定,鞍山從本月起,將調整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電量,其中第一檔電量由每戶每月0?180千瓦時上調至0?220千瓦時。
據(jù)了解,近年來,隨著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用電量也逐年增加,2012年確定的遼寧階梯電價分檔電量已不能適應居民基本生活用電需求。因此,經省政府同意,省物價局出臺了《關于調整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分檔電量的通知》。我市從本月起,增加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電量,第一檔電量由每戶每月0?180千瓦時上調至0?220千瓦時,第二檔電量由每戶每月181?280千瓦時上調至每戶每月221?310千瓦時,第三檔電量為311千瓦時及以上。調整后,各檔電量的電價不變,階梯電價仍以年用電量為計算周期。據(jù)介紹,此次調整僅針對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分檔電量,每一檔的價格仍按照現(xiàn)行標準執(zhí)行。第一檔電價為0.5元/千瓦時,第二檔電價為0.55元/千瓦時,第三檔電價為0.8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