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義務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還有統(tǒng)一性和強制性.這三個基本支點,雖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為,但是對于教育工作者轉變觀念卻非常關鍵。新法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第一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tǒng)一在教學的活動中。這些內容必然影響到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必須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責任。
教師是一個很普通的職業(yè),是一個不同于其
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贊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guī)范》;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fā)生,例如毆打、辱罵、誹謗教師、拖欠工資等等的事情發(fā)生,而教師迫于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wèi)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通過學習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
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xiàn)在我不會再怎么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后,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在工作中,嚴格規(guī)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guī)范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范。對于后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周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淀學養(yǎng)。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于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于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chuàng)新教與重復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chuàng)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fā)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來規(guī)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yè)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教師承擔著為國家培養(yǎng)下一代的歷史重任,教師的發(fā)展和提高直接影響著國民素質的高低和各級各類人才培養(yǎng)。終生學習的思想和觀念逐步被廣大教師所接受,并日益成為教師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種調整人們行為的規(guī)范,它與我們每一個人的學習、生活、工作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們的保護神。作為教師,通過學習,有著深刻的感悟。尤其,書中第三章:教師執(zhí)教中的法律問題給我的教育教學事業(yè)點亮了一盞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