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評卷及劃線
各市(區(qū))招辦原則上要將高職單招自主招生考點集中、獨立設置,避免高職單招自主招生與全國統(tǒng)考考點混設。每考場安排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數考場單獨設置。5月10日前向省招辦報送試卷使用數量。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6月7日 | 9∶00—11∶30 | 語 文 |
15∶00—17∶00 | 數 學 | |
6月8日 | 9∶00—11∶30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15∶00—17∶00 | 英 語 |
評卷工作由省招辦統(tǒng)一組織。錄取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分層次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