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實習學生請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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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習 學 生 請 假 存 根

院(系) 年級 部 班 實習單位

姓 名 外出地點 聯(lián)系電話
請假事由:
請假時間年 月 日至 月 日
銷假時間年 月 日至 月 日 逾期: 日
經辦人:備注:

實 習 學 生 請 假 條

院(系) 年級 部 班 實習單位

姓 名 外出地點 聯(lián)系電話
請假事由:
請假時間年 月 日至 月 日
帶教老師(簽字):科主任(簽字):




科教科意見(簽章)




院系(簽章)




教務處意見(簽章)




學生處意見(簽章)

說明:

1.學生因故請假,均應填寫假條。

2.請假相關規(guī)定:請假半天之內由帶教老師簽字批準,報科教科備案;請假1~2天由帶教老師簽字,科主任批準,報科教科備案;請假3~5天由帶教老師、科主任簽字后,科教科批準,報院(系)備案;請假6~7天由帶教老師、科主任、科教科簽字后,報院(系)批準。超過一周的,經帶教老師、科主任、科教科、院(系)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學生處審批并備案。本假條超出實習單位審批權限的,由實習單位管理部門與學校相關部門傳真聯(lián)系。

3.假滿后學生應按時到實習單位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xù)。

4.學生請假外出期間要注意安全,發(fā)生問題后果自負。

5.本請假條可到學生處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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