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學昆侖學院大一新生開學報名時間及入學考試轉專業(y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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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青海大學昆侖學院大一新生開學報名時間及入學考試轉專業(yè)安排還未公開,請參考往年

一、報到時間

新生請于2017年9月2日-3日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報到,9月4日-22日進行新生國防教育及入學教育,9月25日正式上課。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事先來電或傳真方式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延期時間一般不應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學院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971-5369707、13997154075。

二、黨(團)組織關系

1、黨員組織關系在青海省內的,由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直接將組織關系轉移至青海大學黨委組織部(即介紹信抬頭填寫為“青海大學黨委組織部”)。

2、黨員組織關系在青海省外的,須經過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轉移至青海省委教育工委(即介紹信抬頭填寫為“中共青海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組織干部處”,去往單位填寫為“青海大學”)。在辦理入學手續(xù)期間,本人將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交至學院學生工作部辦理轉入手續(xù)。

3、團組織關系由縣以上團委轉到青海大學昆侖學院團委(根據團章規(guī)定,新生團員都必須憑團員證轉接組織關系,不得裝入檔案)。

三、戶口遷移

1、原則上不辦理新生戶口遷移手續(xù)。

2、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轉入學院集體戶口,入學后1個月內將戶口遷移證交至班主任處,學院統(tǒng)一辦理。

遷戶口時請注意:①《戶口遷移證》上必須加蓋戶口遷出地派出所的戶籍專用章。②《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籍貫、身份證號必須一致。③《戶口遷移證》必須逐項填寫,字跡清晰整潔,不能擅自涂改。(未辦身份證者須在原籍登記并編身份證號碼,以便入校后辦理身份證,否則不能落戶)。戶口遷移地址為: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qū)寧張路175號。新生須在學院規(guī)定的入學報到時間內將《戶口遷移證》交到保衛(wèi)部,逾期不再辦理。

四、收費項目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文件,并經青海省發(fā)改委核定,我院2017級新生收費項目如下:

(一)學費

所有專業(yè)學費標準為12000元/生?年。

(二)住宿費

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費標準為1000元/生?年。

(三)繳款方式

1、學院實行委托銀行批量代扣學費、住宿費。

2、學院為每一位新生開立“中行借記卡”一張,隨《錄取通知書》一同寄給學生(以其他方式送達的銀行卡均與我院無關)。

3、為了不影響學生來校報到、及時注冊和順利辦理其他事項,請務必在報到前7日內將卡激活,并預存需要繳納的學費、公寓費,且預存金額應大于(應繳金額+1元)以上(請注意異地存款銀行手續(xù)費)。

4、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請將應繳學費、公寓費的合計數抵減所申請助學貸款數額后的余額(例如:學費12000+住宿費1000-助學貸款8000=5000)存入卡內,以便學院扣款。

5、請勿將生活費存入卡中,以防誤扣。

6、學院委托銀行代扣,確認您繳費后開具繳費收據,報到時領取,并以此作為注冊依據。

(四)服務性、代收性收費項目

根據教育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教財[2005]10號)文件精神,高等學校向學生提供服務,必須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在新生自愿的前提下,可辦理下列服務性、代收性收費項目:

1、新生必須參加學院組織的入學體檢復查,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繳納體檢費80元。學生報到后,由各班級收齊,統(tǒng)一交學院醫(yī)療保健中心。

2、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新生必須參加軍訓。軍訓服裝由學院按有關規(guī)定招標確定,由中標廠家發(fā)售給受訓學生,約130元。

3、根據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關于大中專學校(技校)學生參加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廳[2010]131)號規(guī)定,西寧地區(qū)在校普通類大中專學生全部納入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具體以西寧市社會保險服務局收費通知為準)。

4、學生須參保中國人壽學生平安保險,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

5、學生使用的教材由學院招標確定準入供應商,中標供應商按照中標折扣直接向學生出售。報到時預收第一學期教材費600元,多退少補。

6、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可以自帶臥具。同時,為了減少旅途負擔,學院招標確定準入供應商,中標廠家在學院開設新生臥具專賣點,以招標價格出售臥具,學生入學時可自主選購。

五、檔案移交

為了規(guī)范檔案管理,凡紙質檔案由考前所在地(州、市)招辦、考前所在中學統(tǒng)一郵寄的新生,須持高考準考證和錄取通知書落實紙質檔案按時郵寄我校。

凡由本人攜帶紙質檔案的新生,須持高考準考證和錄取通知書從當地招生部門提取紙質檔案,個人不得擅自拆封。入學報到時,統(tǒng)一交學院新生接待組(學院學生工作部)。

六、申請助學貸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已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地區(qū),學院鼓勵學生參加生源地貸款。具體要求參見隨錄取通知書寄出的《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新生在生源地縣級資助中心辦理審批手續(xù),入學時攜回執(zhí)單到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填寫相關信息。

2、《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請直接填寫隨寄《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中的附表,須用黑色鋼筆、簽字筆或水筆書寫,并加蓋民政部門公章(須含“民政”字樣),如本地區(qū)無民政部門,則向上一級部門申請辦理。入學報到時交班主任。

3、父母身份證復印件:①父母離異的需出具相關證明,并提供隨父隨母的身份證復印件;單親家庭的,提供父親或母親一方身份證復印件;父母雙亡的,提供監(jiān)護人身份證復印件。②以上情況須在《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中注明。

七、貧困生申請材料

1、生源地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需提供貧困生認定申請材料:《普通高等學校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表》一式兩份當地扶貧部門核實蓋章和《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三級部門(村、鄉(xiāng)/鎮(zhèn)、市/區(qū)/縣)審核蓋章,不再出具貧困證明。

2、非生源地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的,需提供貧困生認定申請材料:《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貧困證明》同時由村、鄉(xiāng)鎮(zhèn)、市(區(qū)、縣)三級部門蓋章審核。

3、生源地城鎮(zhèn)貧困戶子女,需提供貧困生認定材料《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貧困證明》同時由街道辦事處/居委會 /社區(qū)其中一個部門及區(qū)(市)民政局兩級部門審核蓋章。

4、生源地農村、城鎮(zhèn)低保戶子女除需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低保戶低保證復印件和當年收到民政部門發(fā)放的收取低保金的明細清單復印件(民政部門蓋章)。

5、其他家庭經濟困難貧困戶子女,需提供相關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

八、學院地址

青海省西寧市生物園區(qū)寧張路175號(郵政編碼:810016)

九、乘車路線

學院2017年9月1日、2日、3日將在西寧火車站設新生接待站,迎接新生到校。新生在西寧火車站乘坐1路公交車在生物園區(qū)路口站下車即可到達學院。

十、其他事項

1、新生生活學習用品可根據個人情況適當攜帶。入校時可攜帶衣箱一個,規(guī)格不能大于24寸。

2、新生入學需辦理各種證件,請自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8張,報到后統(tǒng)一交班主任。

3、新生來校報到時可憑《錄取通知書》在火車站購半價車票。

4、新生來校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錢、物和證件,以防丟失。

5、學院接待新生有周到的安排,家長及親屬不必送學生來校。

6、我院從未委托任何中介組織參與迎新工作,請務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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