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nèi)蒙古高考考試各科目順序安排表
2024年內(nèi)蒙古高考統(tǒng)一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9日。
其中7日先考語文/高職語文/高職蒙古語文/蒙古語文甲/朝鮮語文、后考數(shù)學(xué)/高職數(shù)學(xué)/高職數(shù)學(xué)(蒙)。
8日先考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高職專業(yè)課綜合、后考外語(含聽力測試)/高職英語(不含聽力測試)。
9日考蒙古語文乙。
(1)內(nèi)蒙古高考于6月7日至8日舉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說明:
蒙古語文(乙)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9日9:00-11:30;民族漢考三級筆試考試時間按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安排在4月9日9:00-11:00;朝鮮語文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9:00-11:30。
蒙古語文(甲)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9:00-11:30。
外語口語考試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外語口語考試一般從6月9日8:00開始至6月14日18:00以前完成,考試地點及具體考試時間由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屆時確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2、高職對口招生文化課考試
高職對口招生各類別考試于6月7日至8日舉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說明:
蒙古語文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上午9:00-11:30。
2、內(nèi)蒙古高考考試科目
1、文科、美術(shù)(文)、音樂(文)、編導(dǎo)(文)、其他藝術(shù)(文)、體育(文)的考試科目:語文、文科數(shù)學(xué)、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美術(shù)(理)、音樂(理)、編導(dǎo)(理)、其他藝術(shù)(理)、體育(理)的考試科目:語文、理科數(shù)學(xué)、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數(shù)學(xué)(文、理)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外語試卷筆試部分的120分折算為150分(折算辦法:按考生筆試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科目成績,下同)。高考文化課總分為750分。
報考以上類別考生中,加試蒙古語文(乙)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xué)(文、理)、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和蒙古語文(乙);朝鮮語授課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數(shù)學(xué)(文、理)、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中國少數(shù)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三級筆試(以下簡稱民族漢考三級筆試)、朝鮮語文。蒙古語文(乙)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9日9:00-11:30;民族漢考三級筆試考試時間按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安排在4月9日9:00-11:00;朝鮮語文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9:00-11:30。加試蒙古語文(乙)考生的蒙古語文(乙)考試成績按7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朝鮮語授課考生的民族漢考三級筆試(按滿分150分折算)考試成績按7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兩類考生的外語科目考試成績按3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其余科目成績均按10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
2、蒙授文科、蒙授美術(shù)(文)、蒙授音樂(文)、蒙授其他藝術(shù)(文)、蒙授體育(文)的考試科目:文科數(shù)學(xué)、外語、文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筆試、蒙古語文(甲)。蒙授理科、蒙授美術(shù)(理)、蒙授音樂(理)、蒙授其他藝術(shù)(理)、蒙授體育(理)的考試科目:理科數(shù)學(xué)、外語、理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筆試、蒙古語文(甲)。民族漢考三級筆試(按滿分150分折算)考試成績按7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外語科目考試成績按3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其余科目成績均按10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蒙古語文(甲)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9:00-11:30。
3、外語科目考試的語種為英語、俄語、日語、德語等4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外語科目分筆試、聽力兩個部分,考試時先考筆試、后考聽力,聽力成績不計入高考外語科目成績總分,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做錄取參考由高校決定。
4、在報考志愿時,凡擬填報要求外語口語考試成績的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自治區(qū)統(tǒng)一的外語口語考試。外語口語考試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外語口語考試成績分為優(yōu)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四級等第。外語口語考試一般從6月9日8:00開始至6月14日18:00以前完成,考試地點及具體考試時間由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屆時確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3、文化課考試答卷文字
1.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在參加全國統(tǒng)考和高職對口招生考試時,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蒙古語文(乙)科目除外);外語、蒙古語文(乙)使用所考科目語言文字答題。
2.使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在參加全國統(tǒng)考時,數(shù)學(xué)(文、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等科目使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翻譯試卷,用相應(yīng)的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試題中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部分翻譯為相應(yīng)的少數(shù)民族文字,使用所考科目的外國語言文字答題;少數(shù)民族語文用相應(yīng)的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答題。
3.使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在參加高職對口招生考試時,數(shù)學(xué)和蒙牧醫(yī)類專業(yè)課綜合科目使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翻譯試卷,用相應(yīng)的少數(shù)民族文字答題;少數(shù)民族語文用相應(yīng)的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答題。
4、內(nèi)蒙古高考總分構(gòu)成
1、文科、美術(shù)(文)、音樂(文)、編導(dǎo)(文)、其他藝術(shù)(文)、體育(文)的考試科目:語文、文科數(shù)學(xué)、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美術(shù)(理)、音樂(理)、編導(dǎo)(理)、其他藝術(shù)(理)、體育(理)的考試科目:語文、理科數(shù)學(xué)、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數(shù)學(xué)(文、理)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外語試卷筆試部分的120分折算為150分(折算辦法:按考生筆試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換算為外語科目成績,下同)。高考文化課總分為750分。
報考以上類別考生中,加試蒙古語文(乙)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xué)(文、理)、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和蒙古語文(乙);朝鮮語授課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數(shù)學(xué)(文、理)、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中國少數(shù)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三級筆試(以下簡稱民族漢考三級筆試)、朝鮮語文。蒙古語文(乙)滿分為150分;朝鮮語文滿分為150分。加試蒙古語文(乙)考生的蒙古語文(乙)考試成績按7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朝鮮語授課考生的民族漢考三級筆試(按滿分150分折算)考試成績按7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兩類考生的外語科目考試成績按3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其余科目成績均按10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
2、蒙授文科、蒙授美術(shù)(文)、蒙授音樂(文)、蒙授其他藝術(shù)(文)、蒙授體育(文)的考試科目:文科數(shù)學(xué)、外語、文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筆試、蒙古語文(甲)。蒙授理科、蒙授美術(shù)(理)、蒙授音樂(理)、蒙授其他藝術(shù)(理)、蒙授體育(理)的考試科目:理科數(shù)學(xué)、外語、理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筆試、蒙古語文(甲)。民族漢考三級筆試(按滿分150分折算)考試成績按7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外語科目考試成績按3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其余科目成績均按100%計入高考文化課總分。
有關(guān)外語考試補充說明
1、外語科目考試的語種為英語、俄語、日語、德語等4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外語科目分筆試、聽力兩個部分,考試時先考筆試、后考聽力,聽力成績不計入高考外語科目成績總分,按考生聽力考試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做錄取參考由高校決定。
2、在報考志愿時,凡擬填報要求外語口語考試成績的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自治區(qū)統(tǒng)一的外語口語考試。外語口語考試語種為:英語或俄語。外語口語考試成績分為優(yōu)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四級等第。外語口語考試一般從6月9日8:00開始至6月14日18:00以前完成,考試地點及具體考試時間由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屆時確定并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