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動法產假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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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015最新勞動法產假規(guī)定多少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的第七條,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同時,晚育的女職工符合相關規(guī)定,也可以享受晚育假。而對于晚育假的天數,各省各地方規(guī)定不一。具體要看當地計劃生育條例。

相關法律知識:

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醫(y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3、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勞動法規(guī)定產假享受什么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fā)

保胎假是由醫(y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fā)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fā)。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yè),用來發(fā)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guī)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fā)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yè)。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fā)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yè)。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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