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仲裁申請書
內容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現住址、聯系電話;企業(yè)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地址和聯系電話)、具體的仲裁請求及金額、事實和理由。申請書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訴書要由申請人本人簽名(如有代筆人需注明)
2、提交證據
包括與案件有關的各種證據復印(復制)件及證據清單,證據及證據清單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3、勞動者已按規(guī)定接受法律援助的,應提交有關部門正在給予法律援助的證明材料。
4、其它材料:
勞動者訴用人單位: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代為仲裁,需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書》,具體要求請查閱《勞動仲裁委托代理人須知》;
(3)被申請人為企業(yè)的,提供“企業(yè)注冊資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濟信息中心查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天河區(qū)體育西橫街1號);
(4)被申請人為事業(yè)單位的,需提供“登記資料”原件一份(省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中心地址:天河路17號潤粵大廈,乘233路公共汽車至動物園南門,天河立交橋腳);
(5)被申請人為其他單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機構出具的“登記資料”一份(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
用人單位訴勞動者:
(1)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3)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