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中小學嚴禁用《教學用書目錄》以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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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學期要用的課本和教輔書,定了。廈門市教育局5月11日轉發(fā)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2017年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通知》。省教育廳規(guī)定,嚴禁選用省廳印發(fā)的《教學用書目錄》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廈門市教育局要求,各校不得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收取涉及教科書的一切費用,此外,教師用書、掛圖、磁帶、CD-ROM及投影片等只供教師教學需要選用,高中學生僅可自愿選擇購買磁帶或CD-ROM光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

因教育部將對普通高中教材進行全面修訂,因此,2017年各地仍沿用原選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換其他版本。省教育廳提醒各地特別要注意選訂國家《考試大綱》規(guī)定的選考模塊(專題)教材,但是,不得提前征訂本學期未開設的必修模塊或選修模塊的教材。

不過,今年廈門似乎對教輔書的征訂要求有所不同,也可根據(jù)學校需要編制教輔書的代購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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