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購銷合同范本一
合同編號:
供方:
需方:
簽定地點:
為確保供需雙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銷售政策:
一、瓶裝啤酒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價格、數量: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guī)格:瓶裝啤酒有精裝塑包(19)和彩箱包裝(112)。
3、產品價格: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huán)標9.90元/包;塑包大環(huán)標10.60元/包,精制大環(huán)標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檔彩箱18.00元/箱。根據原材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需要3日內通知需方。
4、銷售數量:需方全年銷售普通型啤酒30萬/瓶一組,按月計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計劃,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單位:萬瓶
月份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12月份
數量
5、12月底完成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需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超額完成達到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面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二、產品選題:
系列啤酒產品質量符合國標,保持期內符合產品運輸,避光常溫0-25度以下儲存及正常銷售條件下,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方發(fā)現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須在貨到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需方即確認本產品合格,出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三、交(提)貨方式:
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成本合同條款不能履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改)時,乙方同意給予諒解和支持。
4、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代辦運輸,所有產生費用由需方承擔,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損失向保險保價部門索賠。
五、銷售范圍:
系列啤酒指定 (市、區(qū))一家總代理,未經供方許可,需方不得自行轉讓買賣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方在合同約定的縣、市、地區(qū)內銷售,不得沖擊其它縣、市市場。在所銷售區(qū)域內銷售價格必須統(tǒng)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采取懲罰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證金。
六、返利結算:
銷售供方啤酒按銷量不定期執(zhí)行返利政策、不重復返利辦法;需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任務額。
七、空瓶加收及驗收標準:
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0。45元/個,600異型瓶0。45元/個計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fā)貨。
九、違約責任:
雙方按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需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證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
甲 方: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啤酒購銷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為保證甲方賣場的正常運營,促進乙方所經營系列酒水的銷售,甲方確定乙方為甲方下列產品的供貨商,經雙方協(xié)商就供求關系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甲方確定乙方為甲方所需下列產品的供貨商:酒類: ###系列
二、乙方為促進以上產品在甲方賣場的銷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贊助人民幣 元作為乙方系列產品的廣告宣傳費,乙方提供若干臺展示柜給甲方無償使用,甲方負責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潔,正確使用,保養(yǎng)及維修。
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所供 酒系列作及時報價。乙方所供其他產品價格如有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價格統(tǒng)一,結算按標準市價。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經營所需增加供貨品種。
五、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所供產品的合法“三證”。 乙方負責的酒水出現質量問題,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擔。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合格產品;
2.乙方所供產品的質量保證,售后服務必須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如發(fā)現酒水質量不合格或出現其他質量問題,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市場價 倍的補償;
4.如發(fā)現假酒現象,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假一賠十”的補償;乙方所供系列品種價格見《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書面或口頭)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必須將貨品送到甲方倉庫,如遇市場短缺等特殊情況除外。送貨費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貨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送貨規(guī)定。貨收妥,由甲方開具相關驗收單交乙方作為結算憑證。
十、結算方式:
1.貨到甲方現場經雙方驗收完畢,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貨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進貨時付清,依此類推。
十一、因甲方經營原因(如停業(yè)、拖欠貨款,阻止乙方銷售等),造成本協(xié)議不能正常執(zhí)行時,合同順延。
十二、協(xié)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協(xié)議有效期內,未盡事宜,另商議,按補充協(xié)議方案簽定。
十四、協(xié)議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產生糾紛,進行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未果,移交合同簽訂地司法部門解決。
十五、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