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號 | 日 期 | 工 作 任務 和 要 求 | 負責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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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月2日-8日 | 省中招辦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將全省初三年級學生信息統(tǒng)一導入省中招系統(tǒng),并自動生成考生準考證號 | 省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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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9日-5月8日 | 核查考生報名信息,錄入考生應往屆、少數(shù)民族審核結論等身份情況及優(yōu)惠政策條件等特征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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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15日-4月20日 | 組織體育考試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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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月13日-17日 | 具有本省常住戶籍的外省市回瓊升學考生、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等到戶籍所在市縣(單位)中招辦報名、在網(wǎng)上錄入報名信息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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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月18日-5月5日 | 完成理化實驗操作考查測試,并公布結果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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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月25日前 | 省屬高中、市縣重點高中學校和有關高校將文體特長生專業(yè)測試方案和音樂、美術、體育術科考試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批。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有面試或專業(yè)考試要求的藝術類中職學校將招生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批 | 各有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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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月4日-10日 | 報考省、市縣重點中學文體特長生的考生到報考學校參加測試和面試, 學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單、成績 | 有關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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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月8日前 | 完成少數(shù)民族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生等材料的審查 | 市縣民宗、教育、計生部門、有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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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月8日前 | 向省中招辦報送經(jīng)審查的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材料;向省民宗委報送經(jīng)審查確認的少數(shù)民族生和享受少數(shù)民族生待遇的漢族考生名冊;向省衛(wèi)計委報送經(jīng)審查確認的農(nóng)村獨生子女、純二女結扎戶子女考生名冊 | 市縣(單位)中招辦、民宗部門、計生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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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月10日前 | 完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公布結果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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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月13日前 | 向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報送文體特長生測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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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月15日前 | 發(fā)放《中招指南》 | 省中招辦、省教印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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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月15日前 | 向省中招辦上報考生考場編排方案、體育成績、生地成績、理化實驗操作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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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月16日—20日 | 省中招辦編排并發(fā)布考場信息、導入考生體育成績、生地成績、理化實驗操作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 省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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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月20日前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向省中招辦報送指標到校生計劃分配方案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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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6月5日前 | 上報考生數(shù)、考點、試卷數(shù),預訂中招試卷數(shù);上報評卷教師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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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6月11日 | 召開全省中招考務、保密工作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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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6月12日—15日 | 市縣自查、完善中招保密室建設 | 市縣(單位)中招辦、保密局、有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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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月13日—20日 | 組織監(jiān)考員、考務人員進行初次培訓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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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6月16日—18日 | 市縣自查、完善中招考場設備設施建設(含英語聽力播音系統(tǒng))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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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6月16日—22日 | 全省檢查中招保密室建設 | 省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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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6月20日前 | 各重點高中學校制定依據(jù)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辦法并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中招辦審批后對外公布 | 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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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6月22日—24日 | 布置考點、考場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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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6月23日 | 發(fā)放、領取試卷、答題卡、英語聽力測試光盤和評卷教師聘書等 | 省中招辦、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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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6月25日—27日 | 全省統(tǒng)一考試 | 省中招辦、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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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6月27日—7月6日 中午12:00止 | 組織和指導考生填報中招志愿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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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6月28日 | 運送考生答題卡到省中招評卷場 | 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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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6月30日 | 開始掃描答題卡 | 省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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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7月4日前 | 召開全省中考評卷大會、開始評卷 | 省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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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7月7日—10日 中午12:00止 | 各中學和市縣(單位)中招辦核對考生志愿信息 | 市縣單位中招辦、各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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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7月13日前 | 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有面試或專業(yè)考試要求的藝術類中職學校,向省中招辦報送面試或專業(yè)考試成績和經(jīng)主管部門審批后的招生方案 | 各有關中職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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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7月18日 中午12:00前 | 市縣(單位)中招辦報送屬地民辦高中協(xié)議錄取新生名單(第一次) | 市縣(單位)中招辦、民辦高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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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7月19日 | 公布考生成績 | 省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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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7月19日—20日 | 考生咨詢考試成績。各市縣(單位)報送海中、國興中學民族特招班、中央民大附中初步入圍生《民族成份審核表》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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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7月21日 | 海中、國興中學民族特招班和中央民大附中初步入圍生資格復審 | 省民宗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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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7月22日—24日 | 公布提前批學校入圍分數(shù)線、提前批學校錄取 | 省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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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7月25日上午 | 第一批錄取工作會議、第一批錄取學校工作人員培訓。 | 省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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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7月25日—27日 | 公布第一批學校第一段入圍分數(shù)線、第一批學校第一段錄取、在網(wǎng)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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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7月28日 | 對第一批第一段錄取數(shù)據(jù)進行整理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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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7月29日—30日 中午12:00止 | 考生修改第一批次志愿 | 市縣(單位)中招辦、中學及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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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7月31日—8月1日 | 公布第一批學校第二段入圍分數(shù)線、第一批學校第二段錄取、在網(wǎng)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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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8月2日中午12:00前 | 市縣(單位)中招辦報送屬地民辦高中協(xié)議錄取新生名單(第二次) | 市縣(單位)中招辦、民辦高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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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8月3日-7日 | 公布第二批學校入圍分數(shù)線、第二批學校錄取、在網(wǎng)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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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8月8日-11日 | 公布第三批學校入圍分數(shù)線、第三批學校錄取、在網(wǎng)上公布錄取名單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有關學校 | |
45 | 8月12日—15日 | 整理數(shù)據(jù)信息,為下一步補錄工作做準備 | 啟明公司 | |
46 | 8月16日起 | 民辦普通高中錄取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學校 | |
47 | 8月26日—9月11日 |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補錄 | 省、市縣(單位)中招辦、學校 | |
48 | 9月12日 | 省中招系統(tǒng)關閉普通高中學校補錄功能,結束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工作 | 省中招辦 | |
49 | 10月8日前 | 各市縣(單位)整理上報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名冊、確認高中新生學籍 | 各市縣(單位)中招辦、廳直屬中學 |
注:本日程安排中,個別工作事項、時間如有變動,以臨時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