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鼓勵和支持師生鉆研業(yè)務(wù)、勤學苦練,培養(yǎng)、輸送優(yōu)秀體育人才,進一步提高我校田徑傳統(tǒng)項目運動技術(shù)水平,為學校體育事業(yè)多作貢獻,特定以下獎勵方法。
二、 入隊獎:
1.凡入選校運動隊隊員,三內(nèi)(初中、成職教)每人發(fā)服裝費元。
2.教練員每三發(fā)服裝費、膠鞋費元。
3.取消平時訓練補貼,寒暑假訓練,每次訓練(.小時左右)補貼:運動員元,教練員元。
三、 競賽獎:
1.參加省田徑運動會獲團體總分-名、-名、-名、-名、-名、名以后,教練分別獎:元、元、元、元、元、元。運動員參加省級比賽每得分獎元,教練員按運動員總分記獎,每分獎元。
2.參加蘇州市級田徑運動會,運動員每得一分獎元,教練員按隊員總分記獎,每分元。
3.參加常熟市級田徑運動會,教練員在保底費元的前提下,團體總分進入前三名,按隊員總分記獎,每分獎元團體總分-分獎.元團體總分非前六名,每分獎元。運動員獲前三名者,每得分獎元,其余得分每分獎元。
四、 等級獎:
. 在校期間隊員達二級運動員,隊員獎元/項,教練員獎元/項。
. 在校期間隊員達一級運動員,隊員獎元/項,教練員獎元/項
五、 破紀錄獎:
. 破省紀錄:運動員獎元,教練員獎元(項)。
. 破蘇州市紀錄:運動員獎元,教練員獎元(項)。
. 破常熟市紀錄:運動員獎元,教練員獎元(項)。
. 破校紀錄:運動員獎元,教練員獎元(項)。
備注:
. 獎勵辦法從XX月份開始試行,以后根據(jù)需要逐步修訂完善。
. 凡屬少體校白中籍的運動員只計常熟市級競賽獎,有關(guān)教練員只記獎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