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部工作人員思想作風建設,培養(yǎng)造就一支"政治堅定、公道正派、廉潔勤奮、求實創(chuàng)新"的高素質(zhì)干部隊伍,制定如下規(guī)章制度。請認真學習,貫徹落實。
組織人事干部行為若干規(guī)范
組織人事干部必須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定產(chǎn)主義理想和信念,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地同以xx同志的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服務中心,顧全大局,按照黨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總目標、總要求,積極認真地做好本職工作。
一章 堅持原則,公道正派
組織人事干部要忠于黨和人民的事業(yè),堅持黨的原則,堅持黨的組織路線和組織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公正無私,唯賢是舉。
一條、任人唯賢,搞"五湖四海",不準封官許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二條、扶正祛邪,自覺抵制以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升遷或者職務變動的行為,不準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三條、秉公辦事,剛直不阿,不準在工作中摻雜個人好惡,或者講人情,看關系。
四條、全面地、歷史地、客觀公正地看待同志,不準孤立地、靜止地、片面地評價干部,重才輕德或者重德輕才。
五條、作風民主、善于聽取各種意見,不準搞個人說了算。
二章 嚴守法紀,按章辦事
組織人事干部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決維護組織人事工作的嚴肅性。
一條、發(fā)展黨員嚴格按照《黨章》和有關規(guī)定辦事,選拔任用干部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準違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張,隨意表態(tài)。
二條、如實反映情況,敢講真話,不準弄虛作假,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
三條、提高政治警覺性,不準玩忽職守,麻痹大意。
四條、嚴格保守工作秘密,不準泄露有關領導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況,干部任免調(diào)配的討論情況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調(diào)配決定,干部和黨員的審查情況,干部檔案內(nèi)容以及其他屬于組織內(nèi)部掌握的情況。
三章 牢記宗旨,端正作風
組織人事干部要牢記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密切聯(lián)系群眾;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fā);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做到學與用、知與行的統(tǒng)一;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以強烈的革命事業(yè)心和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對待工作。
一條、關心群眾疾苦,自覺接受監(jiān)督,做黨員和干部的貼心人,不準脫離群眾,對群眾的要求和意見漠然置之,甚至做損害群眾利益的事。
二條、深入實際,講求實效,不準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
三條、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勇于同不良傾向做斗爭,不準對錯誤言行熟視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