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常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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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常用工作制度一、 民主議事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支部成員要積極參與和維護集體領導,敢于發(fā)表自己的意見,暢所欲言,求真務實;堅持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原則,委員之間要開誠布公、坦誠相見,互相支持,密切合作。黨支部的決議形成后,委員要自覺、模范地貫徹執(zhí)行,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動上有任何反對。

二、 “三會一課”制度。黨支部要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即: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黨支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每半上一次黨課,并視情隨時召開。

三、 談心制度。支部與黨員談心不少于一次,談心面達%。通過談心活動,了解黨員的思想,掌握思想動態(tài),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 組織生活會制度。黨支部每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黨支部要注重組織生活會的思想性和針對性,注重實效,不斷提高質量。要及時督促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負責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并于會前轉告本人或在會上報告。組織生活會要以誠相見,坦率交換意見,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黨員領導干部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負責地報告上級黨組織。

五、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是黨支部按照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條件,對黨員在一個時期(一般是一)的思想、工作、學習、組織觀念、黨紀等方面進行的全面評價和考核。

六、 談話提醒制度。黨支部每要對黨員談話一次,按照黨員標準,肯定成績,睜問題,明確今后努力方向;對涉及到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決策的重大問題,要及時提醒黨員認真貫徹執(zhí)行;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以及群眾意見較大的問題,要及時提請上級黨組織誡勉;要及時與黨員交流思想,從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關心愛護他們,談話要做到以人為本、以誠待人、以情感人,有的放矢,化解矛盾,增進團結。

七、 請示報告制度。黨支部對于自己職權范圍內的問題,獨立負責地解決,但遇到重大問題或超越自己職權范圍內的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來決定;黨支部每要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情況,定期反映黨員的思想情況,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報告;黨支部書記要定期向支部委員會(未設支部委員會的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黨支部委員會要定期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接受黨員的監(jiān)督,黨員定期(一般為每一次)向所在黨組織思想?yún)R報,反映自己和周圍同志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

八、 密切聯(lián)系群眾制度。黨支部要建立密切聯(lián)系群眾制度,及時了解掌握職工群眾的思想動態(tài),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幫助群眾克服困難、化解矛盾,并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匯報。建立支委或黨員分工聯(lián)系群眾責任制,凡有群眾的單位,支部都要指定黨員與其保持聯(lián)系,積極開展群眾工作,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密切黨群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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