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辦事指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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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辦事指南

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

(一)報名

1、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成都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辦理單位:各區(qū)(市)縣招考辦、各高中學校

項目說明:市、縣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招委)要做好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工作,落實審查責任,嚴禁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

受理時間:以當年高招報名文件為準

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jù):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zhí)行

咨詢、投訴電話:各區(qū)(市)縣招考辦

2、辦理程序

采用網(wǎng)上報名及現(xiàn)場信息確認的報名方式,在校生由學校安排組織報名,其它考生由戶口所在區(qū)(市)縣招考辦安排組織報名

3、前置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報考條件的考生。

(二)體檢

1、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成都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體檢工作

辦理單位:報名點、體檢醫(yī)院

辦理時間: 4-5月份,具體時間由報名點通知考生。

辦理地點:由區(qū)(市)縣招考辦安排并通知考生。

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制訂的標準執(zhí)行

2、辦理程序

由報名點通知并安排考生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3、體檢要求

按當年公布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

4、說明:報考軍校、國防生的考生須參加軍檢,具體實施辦法以當年的軍檢文件為準。

(三)考試

1、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成都市普通高等學校文化課考試安排

辦理單位: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成都市招考辦、各區(qū)(市)縣招考辦

2、辦理程序

領準考證時間:考試前2-3天

領取辦法:考生到報名點領取

考試時間:6月7、8日

考試科目:文科:語文、數(shù)學、外語、史地綜合

理科:語文、數(shù)學、外語、理化綜合

對口職教師資和高職班:語文、數(shù)學、外語、專業(yè)課

3、前置條件

按照當年相關規(guī)定,考生按要求參加考試。

(四)外語口試

1、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成都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外語口試

辦理單位:各區(qū)(市)縣招考辦、相關學校

受理時間:高考文化課考試后(具體時間由各區(qū)縣招考辦安排)

考試地點:由各區(qū)(市)縣招考辦安排

口試考生范圍:報考對有外語口試要求的院;驅I(yè)的考生。

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制訂的標準執(zhí)行

2、辦理程序

高考文化考試結束后由各區(qū)(市)縣招考辦和相關學校組織考生參加口試。

3、前置條件

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選擇口試語種,也可在口試前報名參加口試。

(五)、考試成績查詢

1、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成都市普通高等學校文化課考試成績查詢

辦理單位:報名點

受理時間:6月下旬,考生到報名點查詢。

收費標準:按當年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

2、辦理流程

6月下旬領成績后,考生可在報名點申請查分。

(六)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招生考試

1、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招生考試

辦理單位: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成都市招考辦、各區(qū)(市)縣招考辦、相關高校

辦理時間:以當年高招報名文件為準

其它說明:考生按照當年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及各類專業(yè)招生簡章參加報名考試。

2、辦理程序

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yè)招生報名并確認,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專業(yè)考試,領取專業(yè)考試成績后,如有疑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報名點申請成績查詢。高考后相關高校根據(jù)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和專業(yè)課成績進行錄取。

3、前置條件

符合年度報考資格的考生

(七)志愿填報

1、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成都市普通高等學校志愿填報安排

辦理單位: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考辦、各區(qū)(市)縣招考辦

受理時間:以當年志愿填報相關文件為準

辦理地點:網(wǎng)上填報

2、辦理流程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wǎng)上完成志愿填報并進行確認。

3、前置條件

報名時,請見考生網(wǎng)上報名須知。并請考生隨時關注網(wǎng)站有關信息,我們會在此公布。

(八)錄取照顧政策

1、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照顧政策

辦理單位: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市及各區(qū)(市)縣教育局相關部門、招考辦

受理時間:高考前

辦理地點: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市及各區(qū)(市)縣教育局相關部門、招考辦

2、辦理程序

享受各種政策照顧的考生類別及資格的審查辦法詳見當年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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