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一次性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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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國稅發(fā)[2005]9號文件基本規(guī)定是:“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yīng)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2017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

1、發(fā)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于35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為: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yīng)納稅所得額”對應(yīng)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于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是按年終獎-(35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yīng)納稅所得額”對應(yīng)的稅率。

這里我們以一個示例進行計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資6000元,同時領(lǐng)到2013年的年終獎20000元,當月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下:

1)當月工資個人所得稅=(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終獎個人所得稅=2000010%-105=1895元

當月個人所得稅總額=145+1895=2040元

由于單位發(fā)放給員工的年終獎形式不同,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也不盡相同。

一、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超過「3500」元,再發(fā)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計算時,除以12找稅率,但計算稅額時,速算扣除數(shù)只允許扣除一次。

例一:趙某2013年1月工資5000,年終獎24000,無其它收入。

趙某工資部分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5000-3500)3%=45元

趙某年終獎(24000)部分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

先將雇員當月內(nèi)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105.

趙某年終獎24000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

2400010%-105=2295元。

趙某2013年1月份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2340元。

2017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二、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不超過3500元,再發(fā)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可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作為應(yīng)納稅所得額。其中“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額扣除規(guī)定標準的免稅所得(如按規(guī)定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后的數(shù)額。

例二:錢某2013年1月工資2000,年終獎24000,無其它收入。

錢某當月工資2000元,未超過費用扣除標準3500元,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錢某2013年1月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為3500-2000=1500元。

錢某年終獎24000元,先減除“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1500元)”,22500元為應(yīng)納稅所得額。

22500除以12個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105.

錢某年終獎24000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

(24000-1500)10%-105=2145元。

錢某2013年1月份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21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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