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工資是指通過對教師的工作業(yè)績、工作態(tài)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綜合考核評估,確立教師的績效工資增長幅度,以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為基礎。教師績效工資的工作重點是堅持多勞多得、優(yōu)績優(yōu)酬;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shù)毓珓諉T平均工資水平;向離退休人員發(fā)放生活補貼;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一)課堂教學教分值按公式N= 計算。其中為教師所授第i班學時數(shù),為所授第i班課時折算系數(shù)。
計算以教務科正式下達的學期教學計劃及實際授課學時數(shù)為基本依據(jù)。按不同情況取值如下:
1、與教學內(nèi)容有關的
1)教師擔任不同班級同一學科,但授課內(nèi)容要求及側(cè)重等差異較大,且按不同教學大綱、計劃或教材授課,并編寫了不同教案(簡稱“兩個頭”),則 =1.00
2)教師擔任同教材同進度的重復課,其=0.9。
3)新開課(不包括新教師所開第一門課)=1.2。
4)教師同時講授兩門課,教分較少的課=1.2。
5)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在前兩周,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門課,所接(代)課的 =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所接(代)課的
1.2,否則所接(代)的課,=1.0。其余課時按正常情況計算。
6)其余情況授課,=1.0。
2、與授課班級內(nèi)學生人數(shù)有關的
1)1~20人, =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為間隔類推。
教師所擔任的授課如涉及上述多種情況,則可根據(jù)其具體情況復合計算
二)在校外帶領并指導學生野外操作實習按每周每班40教分計,由參加指導實習的教師按情況分配,但每個教師最高不得超過每周22教分。
三)無課教師指導校內(nèi)停課實習、畢業(yè)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yè)等按周學時×0.6進行計算。
四)有授課任務的教師,同時又指導校內(nèi)停課實習、畢業(yè)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yè)等,按如下標準核定教分。
1)所任課時6學時,實習教分=(1周總學時-所任課時)×0.6
2)所任課時6學時,實習教分=(1周總學時-6-所任課時/2)×0.6
五)除教學授課計劃以外所開展指導的各項文體活動,另計工作量,其計算標準為:
1)每領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計。
2)每領做一次課間操按0.2教分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