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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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7月1日起執(zhí)行

2月27日,記者從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貴州省對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待遇進行調整,一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津貼增加400元,此次調整從7月1日起執(zhí)行。

據(jù)了解,此次調整是為保障全省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的基本生活水平,調整對象為貴州省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中,符合三類條件的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一是201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下同)因工致殘或患職業(yè)病,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為一至六級傷殘,領取傷殘津貼且未辦理退休手續(xù)的人員;二是2013年12月31日前領取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且之后繼續(xù)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人員;三是2013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殘或患職業(yè)病,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部護理依賴)、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護理依賴)、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護理依賴),領取生活護理費的人員(含退休人員)。

此次調整的標準分為三類,包括傷殘人員傷殘津貼調整標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調整標準、傷殘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其中,傷殘人員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一級每人每月增加400元,二級每人每月增加380元,三級每人每月增加360元,四級每人每月增加340元,五級每人每月增加320元,六級每人每月增加300元。調整后最終需補齊到下列標準:一級1784元、二級1687元、三級1591元、四級1495元、五級1398元、六級為1264元。

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調整標準為:工亡人員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礎上再增加20元。調整后最終需補齊到下列標準:配偶771元,其他親屬598元。

傷殘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護理依賴)、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護理依賴)、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護理依賴)的生活護理費標準,分別調整為2013年貴州省城鎮(zhèn)單位從業(yè)人員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而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的事業(yè)單位公(工)傷人員,不屬于此次調整對象,繼續(xù)按照《貴州省關于貫徹實施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意見》和《關于事業(yè)單位公(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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