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黎華,女,漢族,1976年1月生,中共黨員,福建省女子監(jiān)獄副主任科員。
陳黎華2001年結婚后,一直跟婆婆住在一起。她的丈夫是空軍戰(zhàn)斗機試飛員,公公是國際貨輪船長,常年在外。婆婆患糖尿病,正處尿毒癥晚期,體弱多病,加之女兒幼小,她一個人擔負起家庭重擔。她盡心贍養(yǎng)罹患糖尿病、高血壓、冠心病、尿毒癥的婆婆,婆媳關系親如母女。
2007年,婆婆因糖尿病到了尿毒癥晚期,在找到合適腎源前,只能靠每周2-3次的血液透析來維持生命。公公和丈夫都不在家,陳黎華一邊細心照顧婆婆,一邊撫育2006年12月才出生的女兒。每天凌晨4點30分,她準時起床,為婆婆準備尿毒癥患者的專門的飲食和藥物,背著女兒,手提藥罐和飯菜趕往醫(yī)院,給婆婆喂飯、擦身、換衣,然后將女兒托付到親戚家中,再趕往單位上班。下班之后,立即趕往醫(yī)院看望婆婆,再將女兒接回家。她這樣周而復始地在家、醫(yī)院、單位三點一線間來回奔波,每天忙完所有的事情,往往要到深夜十二點了。
2008年9月,婆婆進行腎移植手術,費用高達40多萬元,陳黎華二話沒說,拿出全部積蓄交了手術費。術后,在陳黎華全身心地照顧下,婆婆雖多次歷經死亡威脅卻次次轉危為安,現(xiàn)在恢復地很好。婆媳情真意切、親如母女,婆婆感慨地說:“有這樣的好媳婦,真是我的福氣!”
2009年7月,陳黎華因操勞過度,持續(xù)發(fā)燒一個月,后被確診為胃癌。她接受了切除三分之二胃部的手術,在5次放療化療的痛苦折磨過程中,頑強地與病魔做斗爭。養(yǎng)病期間,她依然如故地承擔著贍養(yǎng)婆婆、撫養(yǎng)女兒的重擔。
陳黎華在恪盡孝道的同時,還兢兢業(yè)業(yè)完成好自己的工作。與病魔頑強抗爭9個月后,于2010年4月提前重返崗位。多年來,她積極探索符合女性重刑犯的教育改造規(guī)律方法,辦理的600多件減刑假釋案件,無一差錯、無一申訴、無一上訪。她總結出“感恩教育法”、“母愛教育法”、“宣泄教育法”等20多種方法,教育和感化了300多名女犯和50多名頑固危險犯,成功處置了150多起監(jiān)管安全隱患,使獄內無一起案件發(fā)生,使120個破裂的家庭重燃希望,使200多名女犯走向新生。
陳黎華榮獲福建省“三八”紅旗手、先進工作者、省直機關優(yōu)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