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我校將進一步推進自主招生改革,繼續(xù)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探索多元化的人才招錄新模式。為了切實考慮考生的專業(yè)興趣和學科特長,結合我校的學科特色,我校將細化自主招生專業(yè),考生須按專業(yè)進行報考,我校側重于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強、特長突出的文理科優(yōu)秀拔尖人才。為了減輕考生負擔,給考生提供更多選擇機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將繼續(xù)與北京大學等高校統(tǒng)一組織筆試并共享筆試考試成績。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一、招生專業(yè)及政策
A.工科I類:錄取人數不超過本類專業(yè)總招生計劃的3%
專業(yè)包括:材料類(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學院)、自動化類(自動化科學與電氣工程學院)、電氣類(自動化科學與電氣工程學院)、飛行器設計與工程(航空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學院)、機械工程(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學院)、飛行器設計與工程(航天工程)(宇航學院)、儀器類(儀器科學與光電工程學院)
優(yōu)惠政策:當地錄取線下降2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
B.工科II類:錄取人數不超過本類專業(yè)總招生計劃的7%
專業(yè)包括:工業(yè)設計(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類(經濟管理學院)、金融類(經濟管理學院)、生物醫(yī)學工程類(生物醫(yī)學工程學院)、交通運輸類(交通科學與工程學院)、土木類(交通科學與工程學院)、飛行器質量與可靠性(可靠性與系統(tǒng)工程學院)、軟件工程(軟件學院)、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化學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優(yōu)惠政策:當地錄取線下降2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
C.航空百年“中國心”計劃:錄取人數不超過本類專業(yè)總招生計劃的15%
專業(yè)包括:飛行器動力工程(國家試點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優(yōu)惠政策:當地錄取線下降3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詳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航空百年“中國心”計劃招生簡章》。
D.理科類:錄取人數不超過本類專業(yè)總招生計劃的10%
專業(yè)包括:數學類(數學與系統(tǒng)科學學院)、物理學類(物理科學與核能工程學院)、化學類(化學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優(yōu)惠政策:當地錄取線下降3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
E.社科類:錄取人數不超過本類專業(yè)總招生計劃的10%
專業(yè)包括:社會科學試驗班(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
優(yōu)惠政策:理科考生當地錄取線下降30分以內,文科考生當地錄取線下降20分以內,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
以上各類自主選拔的入選考生,學科特長或創(chuàng)新潛質方面表現特別優(yōu)異者,具體降分幅度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定。
二、報名條件
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高考第一志愿擬報考我校,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學習成績優(yōu)良,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yè)生:
理科考生:限報A類、B類、C類、D類、E類中一個專業(yè)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lián)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中獲得二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二等獎(含)以上者;
3.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高中階段在科技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省級一等獎(含)以上者或擁有發(fā)明專利者;
5.有航空模型制作或飛行操控方面的特長,在高中階段獲得過全國比賽或世界級比賽名次者;
6.省級示范性高中及我校掛牌的生源基地校的校長或學科特級任課教師可推薦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理科優(yōu)秀拔尖學生2-3名參加自主選拔考試。
文科考生:限報E類中一個專業(yè)
1.高中階段曾公開發(fā)表過法學、經濟學或管理學等相關領域的論文(限第一作者)并經我校專家委員會審核認定者;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省賽區(qū)二等獎(含)以上者;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含)以上者;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全國三等獎(含)以上者;
5.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性英語競賽決賽三等獎(含)以上者;
6.高中階段獲得省級英語競賽(演講、辯論比賽等)一等獎(含)以上者;
7.省級示范性高中及我校掛牌的生源基地校的校長或學科特級任課教師可推薦思辯能力強且文科成績優(yōu)異或具有英語特殊才能的文科考生2-3名參加自主選拔考試。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從2013年12月22日9:00開始,到1月2日9:00截止,考生須在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lián)合考試報名平臺(www.ccuut.edu.cn)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zsjyc.buaa.edu.cn)同時報名,并保持相應報考信息一致。如兩系統(tǒng)報考信息不一致則視為違規(guī),將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1)考生登錄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lián)合考試報名平臺(www.ccuut.edu.cn)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按提示信息注冊報名,完整填寫、成功提交并打印《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申請表》,注意專業(yè)志愿僅限專業(yè)一有效。
(2)考生登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zsjyc.buaa.edu.cn)“網上報名”系統(tǒng)選擇“我要報考自主選拔”,按提示信息注冊報名,完整填寫、成功提交并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報名表》,校薦考生須下載并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中學推薦表》。
2.裝訂郵寄材料:1月4日前將以下書面材料裝訂成冊(A4紙,無需封面)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1)《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申請表》,照片處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成績處須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報名表》,照片處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成績處須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3)校薦考生須提交《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中學推薦表》,填寫中學校長或學科特級任課教師關于考生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方面的推薦意見,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中學推薦和個人自薦的考生均需提交《個人申請報告》,報告需本人手工撰寫,主要內容可包括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取得成績、今后設想等;
(5)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的特長和優(yōu)勢的材料,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四、選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招生選拔工作。
1.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我校組織專家評審組對報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主要審核考生高中階段學科水平、創(chuàng)新潛質和綜合素質,審核通過者獲得參加自主選拔筆試資格?忌捎1月13日以后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并于1月20日前確認是否參加自主選拔筆試,考生也可登錄“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lián)合考試報名平臺”選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在“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lián)合考試報名平臺”上交納考試費用并選擇筆試地點和筆試科目,成功后可打印筆試通知單。詳情請查詢“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lián)合考試報名平臺”。
2.自主選拔筆試:
筆試時間:3月1日
筆試地點:在全國各省同時進行(見筆試通知單)
筆試科目:
理科考生:自然科學基礎(數學、物理)
文科考生:人文科學基礎(語文、數學)
3.自主選拔面試:我校將根據自主選拔筆試成績,決定參加面試人選,考生可在筆試3周后登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面試通知,并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獲得面試資格并參加面試的同學請自行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考試面試通知單》。
面試地點: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校內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待定,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
4.自主選拔資格入選:考生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進行排名,由專家評審組評定自主招生候選名單和相應的錄取優(yōu)惠政策(適當向西部省區(qū)傾斜),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數執(zhí)行教育部的規(guī)定。
5.簽定《誠信協(xié)議》:所有入選考生須與我校簽訂誠信協(xié)議。
6.選拔結果公示:入選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及考生所在中學公示,公示結束后,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五、錄取辦法
1.入選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批次第一志愿(第一順次)第一專業(yè)填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及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專業(yè);未設自主批次省份的考生須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第一順次)第一專業(yè)填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及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專業(yè)。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2.入選學生在獲知高考分數后須于6月30日前登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反饋高考成績并填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報考確認單》。
3.我校在高考錄取期間將嚴格按照已經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備案和公示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4.高考錄取結束后,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學生的高考成績(可上浮5分)若達到或超過該省的理科試驗班(包括高等工程學院、中法工程師學院和華羅庚班)的錄取分數線,考生經申請可參加一次理科試驗班選拔,入選者可進入相應的理科試驗班學院學習,未能入選者繼續(xù)在原錄取專業(yè)學習。
六、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保證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堅持做到程序規(guī)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3.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
4.學生本人及中學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的認定資格和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七、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樓南樓302室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91
咨詢電話:15712861185 18801290972 18801290974 18801290975
紀檢監(jiān)察電話:010-82317582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yc.buaa.edu.cn